暫停私募資管產品備案半年!浙商資管因未合規被罰

12月8日,資本邦瞭解到,昨日晚間,浙商證券(601878。SH)釋出公告稱,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管”)及相關責任人員收到證監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

相關告知書內容顯示,浙商資管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具有相同特徵的同一投資品種採用的估值技術不一致。二是對產品持有的違約資產估值不合理,也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相關資訊,且其中部分集合產品持續開放申購、贖回。三是投資交易管理存在缺失。交易員及投資經理在交易時間透過個人手機接聽電話,權益交易室攝像監控未覆蓋全面。個別權益交易員在公共辦公區域進行股票交易、擁有檢視固定收益交易執行許可權。四是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內部制度允許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私募資產管理計劃。五是合規人員配備不足。未設定專職合規人員負責債券交易合規管理,未向異地債券交易部門派駐合規人員。

對此,證監會浙江監管局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擬對浙商資管作出如下監督管理措施:一、責令改正。浙商資管應當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全面深入整改,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嚴格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內控制度。浙商資管應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二、暫停浙商資管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按規定為接續存量到期產品持有的未到期資產而新設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不限制資產支援專項計劃備案)。三、責令處分有關人員。浙商資管應當在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公司有關制度規定,作出處分相關責任人員的決定,按照公司內部規定對上述人員進行處分與問責,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報告。

同時,上述被責令處分的責任人員收到浙江證監局《責令處分事先告知書》。浙商資管相關責任人員收到《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事先告知書》,擬對其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2年的監管措施。

浙商資管表示,上述事先告知書所涉產品為部分私募固收類資產管理產品,相關產品經浙商資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畢。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浙商資管,近日申萬宏源證券等頭部券商也因資管產品估值問題收到監管罰單。

今年11月24日,上海證監局公佈的罰單指出,申萬宏源證券存在對不同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持有的同類資產採用不同估值方法的情形,且個別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未嚴格遵守公允估值原則,估值方法不合理。此外,公司個別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在相關債券已發生實質違約的情況下未及時調整估值,估值程式存在缺陷。公司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1月以來,共有8家券商資管業務收到罰單。被罰公司的業績來看,2021年半年報顯示,浙商資管上半年淨利潤同比減少73。85%,淨利潤規模在上市券商的資管子公司中排名倒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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