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高質量打造"和諧、高效、便捷"的營商環境升級版

3月20日,蕭縣召開營商環境對標提升推進會,要求全縣各相關單位全面落實推進蕭縣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全力營造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以營商環境“軟實力”啟用高質量發展“硬實力”,提升招商引資專案簽約率、資金到位率、專案開工率,跑出蕭縣速度,樹好蕭縣形象,當好蕭縣標兵。

今年以來,蕭縣全面貫徹省“改作風、辦實事、優環境”檔案精神,持續以為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指引,以國家法律政策為依據,以企業和群眾是否滿意為標準,提升市場服務能力,科學做好“加減法”,建立公正文明執法體系,完善均衡優質的公共服務,高質量打造“和諧、高效、便捷”的營商環境升級版。

提升市場服務能力

營造寬鬆、平等、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

該縣聚焦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引導融資擔保機構給予企業特別是極具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更好的貸款支援,為急需資金、信用良好的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擔保,對效益一般但具有市場潛力的中小企業實施特惠政策。聚焦辦事流程,將電子證照等資訊接入皖事通APP,購置自助繕證終端,實現證書及證明的自助查詢、自助列印;在中國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綠城置業有限公司等地點設定便民服務點,實現抵押、預告登記的不見面辦理;對老弱病殘實行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對急辦件開展延時服務、綠色通道、企業專窗,免收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免費郵寄證書。對開發企業全部透過網際網路“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實現“一套材料,一次辦結”,實現抵押登記和抵押權登出業務全程網辦;持續推動“不動產+水電氣”聯合過戶業務,實現使用者辦理完不動產過戶後同步完成水電氣過戶。同時,不斷創新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全面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監管體系,建立最新的“全覆蓋、無死角”監管臺帳,保證安全監管類別全覆蓋、地域無盲區,切實做到監管到位、執法必嚴,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法治化、便利化的市場環境。

科學做好“加減法”

營造廉潔、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該縣在服務內容上做“加法”。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建立一個綜合性的、貫穿線上線下的服務雲平臺;推進線上線下融合服務,推進實體大廳服務與網上辦事平臺、手機客戶端APP、自助服務終端深度融合。加強部門間的溝通銜接,打破“資訊孤島”,實現資料共享。指導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與法院、紀檢、公安、民政、衛生健康等12部門實現資訊共享,針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核實、竣工驗收備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批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審批等材料,實行“共享一件,少收一件”,極大方便了辦事企業和群眾。

在程式上做“減法”。簡化申辦手續,實施“一窗式”受理;壓縮涉及企業專案的最長辦事時限,取消或簡化審批事項、精簡報審材料、轉變管理方式、下放審批許可權,極力讓企業少跑路、不跑路,提升辦事效率。

建立公正文明執法體系

營造公平、公正、成熟、完善的法治環境

該縣大力整治行業協會商會等主體的不規範收費行為,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各項減免政策。完善市場機制保障公平機制。進一步促進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最大限度地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提升執法規範化能力和水平。利用觀念更新這個先導,用正確的理念引導執法規範。抓住制度建設這個關鍵,用嚴格的制度保障執法規範。抓住素質提升這個根本,用紮實的培訓促進執法規範。完善監督糾錯機制,保證執法公信力的有效落實。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歷史遺留問題,透過受理視窗認真詢問並記錄企業和群眾的實際困難,對企業和群眾的“痛點難點”問題進行了梳理彙總,認真研究,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主動協調相關部門予以解決。

完善均衡優質公共服務

營造和諧、誠信、溫馨、包容的人文環境

打造穩定安全公共環境。深化平安蕭縣建設,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會環境;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網上網下相結合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加強企業和個人的資訊保安保護;建設社會和諧共治機制,完善均衡優質公共服務,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衡化,促進優質公共資源在地域間的均衡合理分佈;加大教育、醫療等公益性資源的投入,努力做到城鄉公平普惠。

營造創新創業社會氛圍。圍繞“進十爭百”目標,大力倡導“忠誠擔當、開明開放、大氣包容、敢爭一流”的新時代蕭縣精神,全面打造以張江蕭縣工業園、迴圈工業園為代表的新興產業特色園區,形成創新創業聚集區;完善創新創業扶持政策,激發全社會的創新創業活力,大力營造尊重和激勵企業家和創業者幹事創業的濃厚社會氛圍。

營造良好的社會誠信氛圍。以政務誠信建設為切入點,將依法行政貫穿於決策、執行、監督和服務的全過程,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在交通、衛生等行業開展服務信譽質量考核制度,根據評分確定信譽等級,加強行業服務質量,規範企業經營管理,建立和完善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

建立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將誠信施政、資訊歸集、失信問責納入績效考核中,形成嚴控政務失信的高壓態勢。依託政府監管部門、授信機構、用人單位和公共事業單位建立聯防機制,對失信的企業和個人進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費、限制市場準入和降低信用等級等懲戒,形成“一處失信,處處被動”的失信聯防機制,促使企業和個人信用行為逐步走向規範。(張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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