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重點任務!河南發文支援鄭商所優勢再造,打造期貨產業集聚區

【大河財立方訊息】

4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釋出《關於支援鄭州商品交易所優勢再造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支援鄭州商品交易所創新發展,推動河南省期貨市場優勢再造,進一步提升期貨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助力河南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意見》提出,把鄭州商品交易所打造成為國際一流的衍生品交易所和大宗商品定價中心,集聚金融與產業資源,全面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效果。

為此,《意見》具體列出11項重點任務:

(一)做精做細現有期貨品種。

持續拓展企業參與期貨市場的廣度與深度,推動更多品種期貨價格成為現貨貿易定價基準和國際貿易定價重要參考,圍繞紡織、能源、化工等優勢品種,打造立足中部、國際影響力不斷增強的大宗商品定價中心。吸引更多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完善投資者結構,提升市場執行質量。發揮期貨市場樞紐性作用,實現場內場外協同發展,打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個環節,助力暢通國內商品大迴圈。

(二)有序推進產品創新。

依託重點期貨品種推動新上市產品向產業板塊延伸,構建重點產業鏈系列化上市品種體系。加快推動雞肉、鋼坯、燒鹼、對二甲苯、丙烯、水泥、瓶片等品種上市,推進物流運力、天氣指數等新型衍生品研發。引導省內企業積極參與期貨品種調研論證。省政府有關部門、省有關行業協會要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溝通,積極推動新產品在鄭州商品交易所上市。

(三)完善“期貨+”業務模式。

深化蘋果、花生等品種“保險+期貨”試點工作,推動將其納入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範圍。引導省內重點企業、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開展“期貨+訂單”“期貨+信貸”等業務,逐步形成金融支農綜合服務體系。

(四)推動期貨現貨融合發展。

支援鄭州商品交易所建設清算平臺、大宗商品倉單登記中心,助力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支援龍頭企業開展期貨、現貨一體化經營,帶動更多產業鏈企業利用期貨市場管理風險。支援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開展基差交易、倉單服務、場外衍生品業務等風險管理業務,提高企業服務能力。

(五)打造期貨交割中心。

支援實體企業建設商品期貨交割庫,延伸期貨產業鏈條。鼓勵符合條件的現貨企業申請設立保稅交割庫。支援期貨品種相關倉儲、物流業發展,滿足期貨交割業務需要,提升流通效率,吸引產業鏈企業集聚,促進產業發展。

(六)建設農業風險管理研究中心。

支援鄭州商品交易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等合作建設農業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堅持“研究、諮詢、服務、交流”的智庫定位,圍繞期貨服務鄉村振興、賦能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等,開展重大政策、理論課題研究。推動政、產、學、研合作與交流,助推農業風險管理理論創新、機制創新和實踐探索。

(七)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擴大引進境外交易者特定品種範圍,吸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生效國的客戶參與交易,建設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國際大宗商品期貨市場,提高價格影響力。開展國際交流,辦好中國(鄭州)國際期貨論壇,將其打造成為期貨行業的重要品牌。

(八)引導企業積極參與期貨市場。

鼓勵實體企業設立專門部門或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期貨業務,充分運用期貨和期權等工具對沖風險,提升應對價格波動的風險防範能力。推動省內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決策和風險防控機制,圍繞企業生產經營主業,依法依規開展套期保值業務。探索建立省內國有企業“期貨+現貨”業務綜合評價體系,支援企業引入期貨專業經營機構,參與企業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支援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企業等涉農主體合理參與期貨市場。

(九)加強期貨基礎設施建設。

支援鄭州商品交易所建設新一代資料中心,完善資料處理、災難備份、技術開發、機房託管等功能,推動產業資源集聚。加強鄭州商品交易所用地、用電、用水、用網等配套設施保障,建立高標準應急保障機制。引入境內外權威質量檢驗機構在鄭州設立質檢中心,提升期貨交割商品質檢效率和水平。

(十)打造期貨產業集聚區。

培育壯大期貨市場主體,支援鄭州市圍繞鄭州商品交易所打造期貨產業集聚區。引導符合條件的境內外企業、機構在豫設立期貨公司,吸引各類期貨經營機構在豫設立區域總部、分支機構及研發中心等功能性總部。支援在豫期貨公司透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公開上市等方式發展壯大。著力引入商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培育大宗商品交易商。

(十一)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建設國家級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加強期貨知識宣傳和投資者教育工作。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期貨衍生品相關專業或方向,支援高等院校與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公司、行業協會等共建實習培訓教育基地,推進產、學、研結合,共同培養期貨人才。加強期貨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防範金融風險,保障市場平穩執行。

《意見》同時提出多項支援政策:

提供專項費用補貼,對參與期貨交割、標準倉單交易或透過鄭州商品交易所綜合業務平臺進行交易的企業給予一定獎勵。

對境內外企業、機構在豫設立期貨公司,期貨經營機構總部在豫單獨設立區域專營機構、業務總部、後臺服務中心、營運中心、資金中心和研發中心等,給予不超過200萬元開辦費補助。

引導商業銀行對參與套期保值的企業在同等條件下給予較高信用評級。

積極推薦鄭州商品交易所及期貨經營機構符合條件的高階期貨人才申報“中原英才計劃”“黃河人才計劃”。

對鄭州商品交易所的高層次人才,鄭州市和省直有關部門在購房補貼、稅收優惠、子女入學入托、人才公寓申請、就醫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援。

此外,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見》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在河南省金融穩定發展領導小組下成立省推動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省政府領導任組長,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證監局、鄭州市政府、鄭州商品交易所等為成員單位,研究謀劃發展舉措,統籌推動工作落實,協調解決期貨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責編:楊志瑩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