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佈
電動腳踏車及相關產品
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雷迪森”“哲茗”“永翼”
三款電動腳踏車樣品不合格
據悉,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抽樣
55批次產品
,共發現
不合格產品9批次
。
電動腳踏車
抽檢涉及20批次,3批次不合格,標稱商標分別為
“雷迪森”“哲茗”“永翼”
。
電動腳踏車用充電器
抽檢涉及25批次,5批次不合格,標稱商標分別為
“愛瑪”“悅豐”“錦軒”“錦潤髮”“唯寶”
。
電動腳踏車鋰離子電池
抽檢涉及10批次,1批次不合格,標稱商標為
“聯動”
。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3批次產品照明專案不合格
,容易使夜間的照明效果不理想,影響騎行者安全。
1批次產品電氣裝置(短路保護)專案不合格
,電路容易因故障或異常而電流過大,導致電線高溫老化甚至發生自燃。
1批次產品車速提示音專案不合格
,超過標準要求的上限值,會在騎行過程中對道路環境造成噪音。
4批次產品輸入功率和電流專案不合格
,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觸電危險。
4批次產品熔斷器專案不合格
,輸入端未使用熔斷器,可能導致電氣短路無保護措施,從而造成使用者觸電。
1批次產品空載直流輸出電壓專案不合格
,空載直流輸出電壓超過了安全42。4V的安全電壓。一旦超過安全電壓,使用者在使用時易發生觸電危險。
1批次產品洩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專案不合格
,進行抗電強度測試(在充電器的輸入和輸出端施加3000V交流電壓,持續1分鐘)時出現擊穿現象,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易產生觸電危險。
2批次產品標誌和說明專案不合格
,產品銘牌的標註資訊不完整,缺少額定輸入電壓標誌、 額定輸入功率或額定電流等資訊
,
可能導致消費者無法正確使用。
1批次電動腳踏車鋰離子蓄電池的高溫放電專案不合格
,當該產品處於高溫環境中時,電池可能無法滿足日常續航需求。
1
認準3C標誌
2
比對車輛資訊
認真閱讀說明書,掃描車輛合格證上的二維碼並將資訊與實車進行比對,重點檢視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零部件是否與CCC證書、合格證資訊一致,配套附件是否齊全。
3
在正規渠道購買,
索要有效票據妥善儲存。
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
1
注意充電安全
不私拉電線或在室內、樓道內充電。
充電時,嚴禁在充電器表面用衣服、棉被等其他物品覆蓋,不利於散熱。避免長時間充電時間,
原則上不應超過10小時
。
2
經常檢視車輛狀況
建議每半年到一年到專業維修點做一次檢查,發現電池鼓包、充電器開裂、電線老化等情況應及時在整車銷售點或品牌專賣店更換。
3
騎行遵守交通法規
騎行時,為確保安全應當為您和孩子正確佩戴好頭盔,繫上繫帶、扣好搭扣。
編輯:洪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