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徒的信譽值

飲酒之時和飲酒之後應當保持什麼狀態,不同的人針對不同的具體情況有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飲酒的時候言行坦蕩、暢敘幽懷,能夠將自己內心的諸般隱晦盡數傾吐,才能顯現出飲者的絕佳風度;也有人認為飲酒的時候即便醉而昏亂也要知禮知節、守禮守節,要做到在醉酒之中也保持理智與剋制,時刻涵養自己的控制力和毅力,這才是最高標準的酒德、酒品。這兩種觀點都是對的,它們其實是兩種不同場合和背景下的極為正確且準確率很高的識人、知人方法。

酒徒的信譽值

若是以酒交友,自然是希望遇到坦蕩之人,在酒杯之外進行一場坦誠相待、完全放開的對話。俗話說:寧學喝酒醉,不學下棋心。酒是社交場合中的利器,交友本身就要求主客雙方儘可能地敞開自己的內心,與對方推心置腹、互訴衷腸;若是想要透過酒來識人、知人、用人的話,則是要以穩妥持重為重點,因為識人、知人的目的是用人,最終還是要指望著他真的能做事、會做事、做好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標準就會發生顯著的變化。相較於前者,後者其實更考驗人了,因為這涉及到酒徒的信譽值。

酒徒的信譽值

酒徒的信譽值,就是人們習慣於在飲酒之人喝酒之後和喝醉之後,根據其表現出的某種狀態,再結合彼時彼刻的所需,對其進行某種價值評判。我們暫且可以給出一個很簡略的標準:飲酒之後,言行混亂則信譽值低。反之,則信譽值高。以《三國志·魏志·獨異志》中的一段故事為例:“時苗……出為壽春令……揚州治在其縣,時蔣濟為治中。苗以初至往謁濟,濟素嗜酒,適會其醉,不能見苗。苗恚恨還,刻木為人,署曰‘酒徒蔣濟’,置之牆下,旦夕射之。”時苗是三國時期魏國人,擔任壽春縣令,當時揚州的治所在他所治理的縣,時任治中的蔣濟在時苗前去拜訪的適合喝了個大醉。時苗無功而返之後就將一塊木頭刻成人的形狀,在上面寫“酒徒蔣濟”幾個字,然後將它放在牆下,早晚都要用弓箭射它。蔣濟即是典型的反例。

酒徒的信譽值

相反的是例子則是晉代的唐彬,據《晉書·唐彬傳》記載:“益州……監軍位缺,朝議用武陵太守楊宗及彬。武帝以問散騎常侍文立,立曰:‘宗、彬俱不可失。然彬多財欲,而宗好酒,惟陛下裁之。’帝曰:‘財欲可足,酒者難改。’遂用彬。尋又詔彬監巴東諸軍事,加廣武將軍。上徵吳之策,甚合帝意。”在這裡,唐彬的愛財而不好酒就成為了晉武帝提拔任用他的直接緣由。

飲酒之時可以有很多種狀態,我輩飲酒之人在喝酒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場合與時機,當喝則喝,當醉則醉,在不當喝、不當醉的時候也千萬要守住內心的嗜酒之獸,守住自己的“信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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