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父母或近親屬的財物,在是否構成犯罪和處罰上有其特殊性。法律規定:“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法妞網友諮詢:
中學生偷自家錢算犯罪嗎?
李鴻雁律師解答:
您好,盜竊父母或近親屬的財物,在是否構成犯罪和處罰上有其特殊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四)項規定:“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李鴻雁律師補充: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四)項規定“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偷盜自家錢財,在警方查明案情之前又拒不承認,說明他的行為理當屬於“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情形。在此情況下,司法機關以涉嫌盜竊罪進行刑事拘留並批捕,這是完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竊取的公私財物的數額。
(二)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三)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李律師結語:
盜竊自己家裡或近親屬的財物,根據《解釋》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