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整體對於汙染物認知的加強,我國在
“十二五”規劃工作中針對區域大氣防治治理出臺了“防治規劃”,此後我國的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逐漸從防治一次汙染向既防治一次汙染有注重二次汙染轉變,許多諸如
VOC
、油煙、煙氣等極易造成二次汙染的汙染源越來越得到人們的關注,但很多汙染物的特性和危險性大家並不瞭解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
VOC
。
VOC
,中文為揮發性有機物,是指具有揮發性的碳氫化合物及其衍生物它包括烴類、芳烴類、醇類、醛類、酮類、酯類、胺類、有機酸等。
Voc
最被大家瞭解的應該就是它是形成細顆粒物(
PM2。5
)和臭氧(
O3
)的重要前體物,是對大氣造成嚴重汙染二次汙染源,其實這只是
VOC
眾多罪狀中的一條,細細列舉你會發現,這個揮發性有機物真可謂是“惡貫滿盈”。
罪狀一:造成光化學汙染。
voc
會與大氣中的氮氧化合物發生光化學反應,生成臭氧、
過氧硝基醯(
PAN
)、醛類等光化學煙霧,造成二次汙染
;還會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統,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和身體健康,不僅對人有如此的影響,農作物受光化學汙染會造成生長遲緩,還會長期暴露在這種環境下還會造成農作物死亡,危害極大。
罪狀二:具有毒性。
有些
VOC
中的
苯並芘、氯乙烯能致癌
,若人暴露在高濃度
VOC
環境下會造成急性中毒甚至死亡,
VOC
中的有些物質還伴隨惡臭的氣味,嚴重的會導致呼吸道方面的發生病變。
罪狀三:破壞臭氧層。
VOC
中含有包含氟、氯溴等元素的滷代化合物,部分成分可穿過對流層,隨著大氣運動被傳送到平流層,並堆積在平流程中長年累月的堆積在那裡對臭氧層造成長期破壞。
罪狀四:易爆性。近年公開報道的
VOC
治理工程事故大大小小不下算下來也有不下
20
起,因為例如
VOCs
、汽油、苯、酒精等的閃點都在
28
℃以下,而閃點便是指可燃氣體揮發出的蒸汽和空氣的混合物與火源接觸能夠閃燃的最低溫度,
voc
中的苯
與空氣混合的爆炸極限為
1。5%
~
9。5%
,在高濃度排放時易釀成火災和爆炸
,非常危險。
智易時代研發的防爆氣體報警器,可廣泛應用於
VOCs
治理專案中針對管道可燃易爆氣體的監測,透過對氣體管道中的可燃易爆氣體、氧氣的實時濃度進行檢測,保障化工生產的安全,當可燃易爆氣體、氧氣等實時濃度超過設定好的報警閾值,裝置就會觸發實時報警燈報警。同時裝置支援資料傳輸,可透過
4-20ma
或
485
資料線連線到客戶
PLC
端,對氣體管道中的可燃易爆氣體、氧氣的實時濃度進行實時顯示,以保證化工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