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兄長報仇,卻要在鄰居面前先撕爛嫂嫂的衣服再動手,有必要嗎?

為兄長報仇,卻要在鄰居面前先撕爛嫂嫂的衣服再動手,有必要嗎?

熟悉中國歷史上四大名著之《水滸傳》的讀者可能都記得《水滸》裡有這樣一個情節,因為潘金蓮和西門慶的醜事被武大郎發現了,然後這倆人加上王婆就合謀毒殺了武大郎。後來武大郎的弟弟武松回來後不相信自己的哥哥無緣無故身亡,一番調查之下發現是嫂嫂潘金蓮夥同姦夫謀害了自己的親哥哥。長兄如父,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之後的武松就開始了為兄報仇之路。但是武松在殺了西門慶之後折回來殺潘金蓮的時候有個細節,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印象?就是殺之前他先撕光了潘金蓮的衣服,然後才一刀刺去··· ···很多人可能就奇怪了,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武松堂堂八尺男兒、英雄豪傑難道心理錯位了嗎?其實我們都想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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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兄報仇

我們先來看看書中關於這段報仇的描寫,當潘金蓮看見武松前來想要大喊救命,卻被武松一腳撂倒。然後用兩隻腳踩住了她的兩隻胳膊,緊接著一把扯開了她的衣裳,然後十分果斷的用匕首向潘金蓮的胸口刺去··· ···這一段就是當時書中關於武松殺潘金蓮的情景描述。雖然武松打死了西門慶,也誅殺了背叛哥哥武大郎的嫂子,但是一直以來這個細節卻讓我們感到奇怪疑惑,武松殺嫂嫂的時候為何要先扒光潘金蓮的衣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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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恐的金蓮

其實如果我們翻閱一下歷史上的《宋刑法》,大概就能知道其中的內涵了。按照當時大宋的律法,殺人分為謀殺、敵殺和鬥殺三種。前兩種謀殺和敵殺那可是要以命相抵的,而鬥殺則不用償命。也就是說鬥殺是屬於鬥毆雙方之間的失手,相當於現在的過失致人死亡或者防衛過當,這個相對於主觀上的謀殺和為報仇而其中一方消滅另一方的敵殺從動機上就有了區別。中國幾千年歷史,很多刑律都是一脈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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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改變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明白武松的用意了吧?武松之所以在殺潘金蓮之前要先撕爛她的衣服就是為了給官府製造一個鬥殺的假象,而官府也因此以為這一切是武松和潘金蓮之間的打架鬥毆過失殺人。最後加上武松當都頭時的關係,官府免去了他的死罪改為發配邊疆。因此我們也可以見得武松並非只有匹夫之勇,而是一位大智若愚的武者,難怪上樑上之後的武松可以排名那麼靠前並擔當大任,在征討方臘的時候建立奇功,當得起有勇有謀這四個字。至於梁山諸人最後的結局,那就是歷史的範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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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郎

要知道歷史上任何時候佔山為王、嘯聚山林的起義成功的本就少,再加上宋江一直以來的招安思想,最後被朝廷當槍使,讓梁山的人馬去征討其餘賊寇,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好一手借刀殺人。

其實說到這裡,除了這些男人們,我倒是覺得柔弱女子潘金蓮其實也是一個苦命的人兒,若不是封建禮法的約束,她也不會落得如此下場。先是被賣給財主當丫鬟,後來又被主人使壞嫁給三寸丁的武大郎。不甘心就此和其貌不揚、老實巴交的武大郎過完一生,也為了追求自己的愛情,她喜歡上了風流倜儻帥氣多金的西門大官人。沒成想後來的後來,歷史的發展由不得自己做主,最終她成為了這一切的犧牲品。那麼讀者朋友們,你們是可惜武松呢還是憐惜潘金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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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難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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