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親復仇生態的發展,為什麼到了商三官這裡只能懸樑自盡

對於快意恩仇的大丈夫來說,手刃仇人,是人生一大快事。所以,江湖恩怨不斷,仇讎相伴,江湖永無寧日,恩怨永不消失。

血親復仇生態的發展,為什麼到了商三官這裡只能懸樑自盡

復仇也絕非僅存於江湖,市井之中,廟堂之上,都是仇人見面,分外眼紅。李璧在《討金檄文》第一句就是:“天道好還,蓋中國有必伸之理,人心助順,雖匹夫無不報之仇。“可以看出,對整個國家民族來說,靖康之恥比軾父之仇有過之而不及。

在市井之中,血親復仇也比比皆是。聊齋裡的《商三官》寫了一個女子假扮歌伶為父復仇的故事,在最後,商三官手刃了分人之後,自己懸樑自盡。

當時的情景是商三官假扮歌伶和仇人在房間裡,僕人都已經散去喝酒,直到商三官懸樑的繩子斷裂掉落的聲音才讓僕人們發現。期間,商三官有充足的時間逃走,但蒲松齡一沒有讓商三官從容逃走,二沒有讓神靈俠怪出現,而是讓商三官自盡而亡,又是有何道理呢?

復仇最初是保護種群生存了手段,為了生存,必須要攻擊甚至消滅對自身產生威脅的東西。人類社會的復仇文化也就伴隨著社會發展。在先秦時期,血親復仇盛行,《周禮》中規定,為父母報仇的,只要事先在朝廷司寇處進行登記,進行復仇後就可以不擔刑責。

在儒家教義中,出於孝的需要,也都把血親復仇當做理所當然的事。孟子就說:“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禮記·檀弓上》記載:“子夏問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曰:‘寢苫枕幹不仕,弗與共天下也。’”

在儒家的宣導下,父債子還、父仇子報 被當成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私力救濟漸漸和國家暴力發生的矛盾,血親復仇在理和法之間就慢慢曖昧起來。

血親復仇生態的發展,為什麼到了商三官這裡只能懸樑自盡

東漢時期,有個叫趙娥的女子,他的父親被惡霸李壽打死,趙家發誓言要報仇,但趙娥的三個兄弟卻死於一場瘟疫,李壽於是大喜,以為趙家人剩下一個女人,已經沒有能力報仇了。但趙娥立志要報父仇,天天磨刀以待。終於,不負有心人,趙娥有一次待得時機,殺掉了李壽。

結局就值得回味了。趙娥向官府自首,當縣令知曉事情後,卻不願責罰趙娥,甚至以辭官來表明態度。最終,事情到了皇帝那,皇帝不僅免了刑責,還對趙娥進行了表彰,以”孝女“和”烈女“之名記入了《烈女傳》。

可以看出,在此時,先秦的血親復仇遺風仍然明顯,這種事先張揚的復仇很容易就會被社會承認,甚至弘揚。

轉眼就到了唐朝,又出了一個血親復仇的大案子。就是有名的徐元慶案。徐元慶的父親被縣尉趙師韞無故冤殺,徐元慶也是立誓報仇,但此時已經不是手刃的朝代了,徐元慶先是依靠官府,但奈於人家是官員,而且不久就升任御史,徐元慶見報官無門,便也打算自己報仇。於是,徐元慶隱姓埋名,在一家驛站充當夥計,侍機報仇。果然,有一次趙師韞入住驛站,徐元慶趁機復仇,手刃仇人。

徐元慶也選擇了自縛官府,把”能不能進行血親復仇“的問題甩給了官府,也引發了一場間隔七十餘年的”陳柳之論“。

當時的官府為這問題也是想破了腦袋。當是的皇帝是中國的女皇帝武則天,正倡導以德治國,那對於這樣的孝子,該怎麼辦。案件到了武則天那裡,武則天聽了很多人的建議,也準備放了徐元慶。

但陳子昂站了出來,說,不能放。

血親復仇生態的發展,為什麼到了商三官這裡只能懸樑自盡

按說,人類社會發展到這樣的地步,律法已經比較完善,的確是不能再倡導私法救濟了,特別是,徐元慶殺的是官僚,所謂的朝廷命官,是國家在各地的代理人,如果此例一開,各地有仇的官員那可以惶惶不可自安了。所以,陳子昂一說這厲害之處,武則天就明白了。陳子昂又提了一個主意,說,徐元慶按律當斬償命,但也要以孝道進行表彰。於是,徐元慶一邊被綁到刑場砍頭,一邊又準備好浩大的表彰儀式。

七十年後的柳宗元看到這記載,差點一口老血就噴出來了,於是寫了一篇文章,把陳子昂的做法批評了一通。柳宗元比陳子昂又看得透一點,把陳子昂一邊殺人以明刑,一邊又表彰以明禮的分裂行為統一了起來,認為無論是刑還是禮,都是統一於國家社會發展的,刑禮相悖,那肯定是國家出了問題。在徐元慶案中,徐元慶之所以選擇身親復仇,是因為官府嚴重失職。柳宗元問, 這時候的”刑“上哪兒去了呢?正因為刑法的不到場,徐元慶選擇了自己復仇。這樣的行為,是孝,也是義,應當予以支援,給徐元慶平反。

血親復仇生態的發展,為什麼到了商三官這裡只能懸樑自盡

商三官的例子幾乎跟徐元慶的案例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就是結局,徐元慶選擇自首,商三官選擇自盡。那如果,商三官不自盡呢,只能兩個選擇,一個是隱姓埋名,浪跡江湖,但無人知道她的父仇已報,另一個是向官府自首,那官府如何裁定呢?在蒲松齡的筆下,是寫學徐元慶案,還是不學徐元慶案?

蒲松齡沒有回答,以自盡的悲劇結局結束了故事,但這個以烈女包裝下的故事,讓人深思的東西是,從大唐到大清數百年間,這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好,甚至不如草莽狂雜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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