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代禁軍掌於內臣之先河的宦官

汪直,廣西大藤峽瑤族人,明代權宦之一,自幼入宮,曾伺奉明憲宗萬貴妃。歷任御馬監掌印太監、西廠提督。

因監軍遼東有功,總領京兵精銳“十二團營”。開明代禁軍掌於內臣之先河。後因久鎮遼東,與憲宗逐漸疏遠,失去寵信,被東廠提督尚銘等人彈劾,貶往南京。從此退出歷史舞臺。

開明代禁軍掌於內臣之先河的宦官

【早期經歷】

汪直是大藤峽叛亂中瑤民後代,成化三年(1467年)以幼童身份被俘進宮。最初在昭德宮侍奉萬貴妃,後升任御馬監太監。

成化十二年(1476年),有黑眚出現在宮中,妖人李子龍用巫術勾結太監韋舍私自進入大內,事發後被誅殺。明憲宗心中很討厭這件事,急於想了解外面的事情。汪直為人狡猾聰明,明憲宗於是令他改換服裝,帶一兩名校尉秘密出去偵察。人們都不知道,只有都御史王越與他相交甚歡。 汪直將所見所聞,全部報告明憲宗,明憲宗大悅。

【掌管西廠】

成化十三年(1477年)正月,明憲宗建立西廠,由汪直統領,欽定校尉人數多於東廠一倍。二月,已故少保楊榮曾孫、福建建寧衛指揮同知楊華與其父楊泰暴橫鄉里,慘害人命,被仇家所舉報,於是入京行賄,被汪直所發覺,關進西廠監獄嚴刑拷問,並牽連多位大臣,一時西廠“權寵赫奕,都人側目”。五月,內閣首輔商輅等人上疏,言西廠“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網太密”,並聯合六部九卿請罷西廠。明憲宗無奈同意,令汪直回御馬監。一月後,西廠得到機會重開,內閣首輔商輅等人辭職。

同年,南京鎮監覃力朋上京進貢後回去,用一百艘船隻載運私鹽,騷擾所過州縣。武城縣典史責問他,反倒被覃力朋擊打,牙齒被打斷,另有一人被射殺。汪直查訪得知,報告給明憲宗,結果覃力朋被逮捕,判處斬刑。覃力朋後來僥倖得免,而明憲宗透過此事認為汪直能探知姦情,便更加寵愛他。汪直於是任用錦衣衛百戶韋瑛作為心腹,屢興大獄。

同年,商輅彈劾西廠奏章中說“今汪直年幼,未諳世事,止憑韋瑛等主使”,在外監軍時期懷恩評價“直年少喜功”,按古代標準符合這個條件的,再以入宮時間推算,應該是提督西廠時候只有十五六歲,被貶南京時候二十出頭。

成化十四年(1478年),三月,建州女真犯邊,汪直欲前去招撫,為司禮監掌印懷恩、大學士萬安等人所阻。五月,汪直奏請開設武舉,設科鄉試、會試、殿試,欲悉如進士恩例,詔命試行數年,俟有成效。六月,憲宗令汪直領通事百戶王英往遼東處置邊務,並賜汪直敕曰遇事可便宜行事。

開明代禁軍掌於內臣之先河的宦官

【平定禍亂】

成化十五年(1479年),汪直偏信遼東巡撫陳鉞言,下兵部侍郎馬文升於錦衣衛獄,後謫戍重慶,至此汪直威勢傾天下。建州女真首領伏當加聲言要犯邊,憲宗令汪直監軍,撫寧侯朱永為總兵官,陳鉞提督軍務前去征討建州三衛。汪直先是招誘了郎秀等四十人組成的入貢使團,將他們秘密械送京師。而建州之役的具體過程,由於清朝對此過多隱晦,難以找到詳細資料。《彰癉錄》記載,明軍先派鴻臚典禮官誘開了城門,繼而官校突然殺出奪取城門,女真人不意大軍突至,多被殺戮。錄平建州功,封朱永為保國公,陳鉞升為右都御史,汪直加食米三十六石,後總督十二團營,開明代禁軍專掌於內臣之先河。

成化十六年,韃靼派軍進入河套,憲宗令汪直監軍,兵部尚書王越提督軍務,保國公朱永為總兵前去御虜。王越說服汪直奏請朱永率大軍從南路走,自己與汪直沿邊境往榆林。後探知蒙古王庭在威寧海,於是盡調大同宣府兩鎮精兵兩萬,晝伏夜行二十七日至貓兒莊。時天降大風雪,王越汪直率精騎連夜奔襲至威寧海,敵寇猶未發覺,明軍縱兵掩殺,獲大勝。達延汗巴圖蒙克(小王子)僅以身逃,達延汗的妻子,蒙古傳奇女英雄滿都海戰死。此役後,王越功封威寧伯,成為明朝僅有的三位以戰功封伯的文臣之一,汪直加食米四十八石。

成化十七年,韃靼軍入大同境剽掠,汪直等分佈官軍截殺,追至黑石崖等處獲勝。論大同功加汪直食米三百石。太監無秩可升,只能加食米,以年十二石為一級,憲宗給汪直一下子加了三百石,前所未有,創有明一朝紀錄。七月,憲宗命汪直總督軍務,威寧伯王越佩平胡將軍印充總兵官,統京軍精銳征剿韃靼,並賜制敕曰各地鎮守、總兵、巡撫俱受其節制,有不遵號令者可先以軍法處治,然後奏聞。虜退,汪直王越請班師,憲宗不允。

成化十八年,憲宗任命汪直為大同鎮守太監,而召還京營官兵。三月,汪直既在大同不得還,言官紛紛上疏奏其辦事苛察紛擾,內閣首輔萬安上疏請罷西廠,憲宗同意,中外欣然。六月,虜寇入延綏,汪直王越分兵抵禦,獲大勝,汪直加食米二十四石。八月,萬安等人擔心王越有智計,恐誘汪直求復進,於是奏請王越與延綏守將許寧換防。同月,汪直上奏彈劾副總兵朱鑑等人翫忽職守,以致虜寇入境殺三十四人而去。朱鑑被逮至京師下獄,法司論罪坐斬,後免死。

成化十九年,五月,汪直上奏,左參將盧欽、右監丞楊雄等人不能御虜,以致敵寇多次入境殺掠人畜,又隱匿不報,論法當究問,並自劾不能節制之罪。詔命將盧欽、楊雄一起執來京師,汪直誤事,暫記其罪。同月,鎮守大同太監汪直馳書上奏,有自虜中逃回的人傳報韃靼可汗小王子打算糾結大軍來犯,恐寡不敵眾,請求令舊日所統的京軍頭目趕赴支援,兵部不允。六月,巡撫郭鏜上奏,汪直與總兵官許寧共事以來,互生嫌隙,不相和協,並列舉了近乎胡鬧的五件事為證,表明兩人基本上是水火不容。韃靼大軍轉瞬即至,恐會敗事,於是憲宗調汪直於南京御馬監。八月,降南京御馬監太監汪直為奉御(六品),除威寧伯王越名,安置安陸州,革南京工部尚書戴縉、錦衣衛帶俸指揮吳綬職,俱原籍為民。九月,右都御史李裕等奏,汪直獲罪,猶有未滿者,希望把被汪直排擠的官員們官復原職並賜召還。憲宗以事已處分,李裕等煩擾,而且有的人不是汪直誣陷的為由,命錦衣衛把領頭的御史下獄拘問,並停了都察院右都御史李裕、右副都御史屠滽俸祿半年。

成化二十年,大同敗仗洩露,憲宗大怒,命錦衣衛執大同總兵許寧、巡撫郭鏜、鎮守太監蔡新於午門前門,後免了他們的死罪,改為各降官六級,永不起用。汪直走後,許寧等人消極抵禦,後又中了小王子的誘兵之計,明軍死傷數千人,差點丟掉了大同。朝中當路者都知道敗在不該調走汪直王越,害怕憲宗責怪,只推說是因為調兵未集,與滿朝科道官一起把敗仗瞞了下來。直到一年後,終究人心不平,才有人將實情報給了憲宗。

後來史書上就少關於汪直的記載了,只有零星提到。弘治元年,南京戶部員外郎周從時上奏說應追究前朝遺奸汪直、錢能等人,抄其家以濟邊用,孝宗以奏疏格式不對為由將周從時下獄不久又放出,原來奏請的事也不了了之。弘治十一年左右,孝宗召回汪直、梁芳等人,滿朝譁然,吏部員外張彩憤而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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