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0歲女孩遇害案:罪惡只分大小,無關年齡

近日,“7歲女孩眼睛被同學塞小紙片”的報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河南禹州小女孩小花被同班三名男同學往眼睛裡塞了幾十張小紙片,導致小花的眼睛持續發炎。校長卻表示:這只是孩子間的玩鬧,沒有惡意。

大連10歲女孩遇害案:罪惡只分大小,無關年齡

女孩眼睛被塞紙片

網友也形成了兩大陣營,絕大部分人是認為這三個男孩的行為十分惡劣,應給予嚴懲,還有一部分人認為青少年應當以教育為主,不能因為一些過錯而斷送孩子的一生。

現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機率愈發升高,今年10月下旬,震驚全網的大連女童遇害案,兇手竟是一個未滿14週歲的男生。大連13歲男童強姦殺害10歲女童,行為之惡劣不言而喻,卻因未滿14週歲不能負刑事責任(法律規定應年滿14週歲)。最終該男孩被收容所收容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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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殺人男孩和10歲遇害女孩

法律存在的意義是為了規範人的行為,而13歲的孩子卻敢在法律的邊緣試探,在法律觸及不到的地方公然挑釁法律,仗著自己未滿14週歲,強姦並殺害10歲女童。女童的人生畫卷還未開啟就慘遭殺害,而兇手卻將在三年後繼續逍遙法外,未成年人的過錯究竟該由誰承擔。

未成年人犯罪,錯在誰?究竟是父母的教育畸形導致男孩的內心扭曲,還是學校的法律教育不到位,還是男孩的本性使然?誰應該為10歲女孩的遇害買單。這大概是未來一段時間我們所需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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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欺騙人的一句話就是:“他還是個孩子。“罪惡只分大小,無關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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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野圭吾的《彷徨之刃》就寫了一個關於未成年人強姦殺人後,被受害人父親復仇的故事。如果法律無力懲兇,人們該何去何從。就像小說中寫到的:讓誤入歧途的少年改過自新固然重要,但由誰來醫治無辜者心中收到的傷害呢?這樣的觀點是目前的法律所欠缺的。失去子女的父母還要為罪魁禍首的未來著想,這未免太殘忍了不是嗎?況且都在為犯罪的少年未來著想,但不為受害人未來著想的人憑什麼配擁有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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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人沒有好的結果,而作惡的壞人卻能夠心安理得地活著,這太諷刺了。我們也都會為人父母,到那時怎麼能理直氣壯地講出:孩子你要做一個好人。

未成年人犯罪應該被重視起來,讓法律的光芒照到世界上每一個陰暗的角落。讓每一個犯罪的人都能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讓受害者的家屬心靈得到安慰,讓受害人能安心地離開人世。

你面對的可能是個長期訓練的殺手,而你卻沉醉於他只是個孩子的自我感動。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惡魔。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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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國家正在徵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進行修訂的意見,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國的法律會更加完善。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健康、快樂地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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