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女子自稱“教授女兒”,報紙上登徵婚廣告,騙了好幾人!

南寧一女子自稱“教授女兒”,報紙上登徵婚廣告,騙了好幾人!

一名“退休教授的女兒”徵婚,先後引來三名單身男士。他們為了博得對方青睞,不惜買金飾、打大紅包……可到頭來才發現,“教授女兒”不過是一名有前科的女騙子。4月13日,女子潘某被指控犯詐騙罪,在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一審出庭受審。

2016年10月16日,46歲的大學老師陳某按報紙上的一則徵婚廣告撥打了女方的電話,女方自稱叫“王小燕”,家住某大學,父親是一名退休教授,目前身患癌症。因感覺聊得投機,兩人當天中午便相約見面。次日,陳某又帶著“王小燕”到自己家見了母親。之後,陳某感覺“王小燕”就是自己一直在尋找的那個人。10月18日,在陪“王小燕”逛街時,陳某在金店花了4000多元錢給她買了一條金項鍊,之後又幫她買了10條內褲。當晚,“王小燕”在電話中告訴陳某,按她家的風俗,要結婚就得封一個2字開頭的大紅包給她母親,並且還要給她的哥哥一個小紅包。隨後,“王小燕的母親”接過電話向他詳細說了彩禮事宜。

10月21日上午,陳某將兩個分別裝有2。2888萬元、888元的紅包交給了“王小燕”,提出要見其家人。可“王小燕”收了紅包,卻推說要等第二天才能帶他去。到了第二天,“王小燕”便不再接電話,陳某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了。

2016年10月24日,警方抓獲“王小燕”。原來,“王小燕”姓潘,今年54歲,家住南寧市中堯路,“王小燕”是她用來行騙的假名,類似的假名還有好幾個,被她騙的物件也絕非陳某一人。潘某供認,其父親早年去世,她也根本沒有哥哥,所謂的“教授父親、家住某大學、身家千萬”等都是她編造的謊言。2016年,她曾犯詐騙罪被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落網時,行騙所得均被她揮霍一空。而在電話中與陳某通話的“王小燕母親”,也是她自己用假聲音分飾兩角冒充的。

公訴機關指控,潘某從2016年6月至10月間,先後以“王小紅”、“王小燕”、“周慧清”的名義,在報上刊登徵婚啟事,並以戀愛結婚為由騙取受害人陳某、韓某及陳某某紅包、金飾等共計近6萬元,因詐騙金額數額巨大又具犯罪前科,公訴人建議對潘某在有期徒刑4年至5年之間量刑。

庭上,潘某對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其辯護人辯稱,潘某與丈夫的感情不好,過著相當於單身的生活,透過徵婚廣告方式尋找伴侶情有可原,因此建議對潘某在3年或3年以下量刑。庭審結束後,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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