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息”多少才是合法的? 又如何計算呢?

利息的約定只有在法定的範圍才能得到支援和保護。在現實的生活中,對於手中有餘錢一部分人,拿到市場購房覺得風險太大,存入銀行又感覺獲利太少,更喜歡將將錢借給熟人,這樣即比較安全,又能索要較高額的利息。那麼多少利息才是合法的能得到保護的就是大家必須瞭解的。

一、對於利息約定明確的。

國家採取了三分法。一是利率不超過

24%

的。這個範圍的利率屬於法定利率,是完全能夠得到法律支援和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你在這個範圍之內約定利率,如果對方拒絕給付,你完全可以將其告上法庭以要求對方支付你利息,你也會得到支援的。二是利率在

24%

36%

之間的。這個範圍之內的利息,屬於自然之債,而不是法定之債。這個範圍的利率法律的態度是既不支援,也不反對。也就是說給過了就給啦,到法院要求,是不會得到支援的。三是利率超過

36%

的。這個範圍的利率屬於法律明確禁止的高利率,作為借款人,對該部分利息,完全可以拒絕。支付過的,完全可以要回來。

二、對於利息約定不明的。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也就是說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無權主張借款人支付借期內利息。

三、對於逾期利息的計算。

一是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

24%

的部分。二是既沒有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

既沒有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沒有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

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

(2)

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三是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

24%

為限。

四、對於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

這種情況,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這也就是俗稱的砍頭息,砍頭息本身是不合法的,並且砍頭息計算利息的方式也不合法。

所以往外借款要合法,合法才能得到支援。特別是當前嚴厲打擊套路貸的大環境下,要少些套路,多些誠信,才能合理合法的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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