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薛城: 超載大貨車釀事故 涉事企業被追責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袁鵬 棗莊報道

近日,薛城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完成了薛城區“5。14” 魯DC6733號重型自卸

貨車

、電動三輪車的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情況報告,超載貨車的

駕駛

人和涉事企業均被追責。

棗莊薛城: 超載大貨車釀事故 涉事企業被追責

點選載入圖片

棗莊薛城: 超載大貨車釀事故 涉事企業被追責

點選載入圖片

據瞭解,2021年5月14日11時50分許,武某某駕駛魯DC6733號重型自卸貨車沿北安陽村東西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北安陽村村口處向南右轉彎時,與同方向行駛向北左轉彎張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張某某受傷,兩車損壞。

棗莊薛城: 超載大貨車釀事故 涉事企業被追責

點選載入圖片

經調查,武某某駕駛超載機動車的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事故間接原因在於,由於肇事車輛的所有人棗莊翔潤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對所屬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監管不到位,主體責任不落實,未對駕駛員開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訓,未對掛靠其公司名下的車輛及駕駛人進行有效監督何管理;實際車主對所僱傭的駕駛人只使用不進行相關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從而使駕駛員思想麻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意識淡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存在較大事故安全隱患,引發了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棗莊薛城: 超載大貨車釀事故 涉事企業被追責

點選載入圖片

武某某駕駛超載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棗莊薛城: 超載大貨車釀事故 涉事企業被追責

點選載入圖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確定武某某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張某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棗莊翔潤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責任心不強,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對其公司所屬駕駛員開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訓流於形式,沒有針對性實際培訓內容等問題,責令其限期整改。

棗莊薛城: 超載大貨車釀事故 涉事企業被追責

點選載入圖片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