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宣判,司機因過失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9月10日上午9點,湖南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貨拉拉司機周某春過失致人死亡案。據悉,兩名法律援助律師分別為周某春進行罪輕辯護和無罪辯護,庭審控辯的焦點為,周某春是否構成犯罪或者能否適用緩刑。周某春當庭向死者家屬道歉,並表示認罪認罰,周某春家屬稱,願協調賠償達成和解,死者親屬則當庭表示拒絕,要求依法判決。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宣判,司機因過失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開庭 楊華峰 攝

今年2月6日晚,23歲的女孩車某某在長沙叫了一輛貨拉拉的車搬家,跟車途中跳窗,後經搶救無效身亡。3月3日,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通報稱,經查,2月6日15時許,周某春透過貨拉拉平臺接到車某某的訂單,當晚20時38分,周某春與車某某取得聯絡。兩人見面後,周某春詢問車某某是否需要付費搬運服務,遭到拒絕。其間,車某某先後15次從1樓夾層將各類生活用品以及寵物狗搬至車上,周某春多次催促車某某上車出發,並告知她,等待時間超過40分鐘將額外收取費用,車某某未予理會。

隨後,周某春在前往目的地中途,為節省時間更改路線。車某某多次提出車輛偏航,周某春未予理睬。車某某隨後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周某春未予禁止。車某某墜車後,周某春停車檢視,撥打120,隨後撥打110報警。

2月23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以周某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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