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電梯加裝訴訟案”塵埃落定! 1樓業主不得妨礙電梯安裝施工!

今年7月6日,本報記者曾報道合肥市

包河

綠園

小區6棟在加裝電梯時遭到一樓業主的阻撓,於是3樓及以上共7戶業主將一樓2戶業主告上法庭的事情。該案一審判決1樓業主停止對電梯安裝施工的阻撓、妨礙。1樓業主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9月16日,記者瞭解到,

該“電梯加裝”合肥首例

二審判決結果出來,

維持原判。

事件回顧:

樓上業主將一樓業主訴至法院,要求停止阻撓電梯加裝

2020年11月,位於包河區美菱大道(即徽州大道)155號綠園小區的居民因為加裝電梯產生了糾紛。據包河區蕪湖路街道城市管理部門陳堯介紹,該小區6號樓一單元於2019年年底曾提出加裝電梯的申請,此後至2020年9月拿出9戶業主的簽字再次提出申請。

“6號樓一單元共6層12戶業主,當時業主代表提出加裝電梯的申請時,有9戶業主同意加裝電梯,其中有兩戶是同意加裝但不使用電梯,所以一共是7戶業主使用電梯。”陳堯告訴記者,12戶業主中有1戶業主對加裝電梯的事情選擇棄權,2戶業主反對,9戶業主已經簽字同意,達到了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有加裝意向相關規定。但在2020年11月,電梯公司施工時遭到了一樓兩戶業主的現場阻撓。

在街道多次介入調解未果的情況下,綠園小區6號樓一單元3樓及以上共7戶業主向包河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判令一樓業主停止對綠園小區6幢加裝電梯工程的阻撓行為,不得組織、妨礙、破壞綠園小區6幢加裝電梯工程的正常施工。

首例“電梯加裝訴訟案”塵埃落定! 1樓業主不得妨礙電梯安裝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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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展:

二審維持原判,1樓業主不得妨礙電梯安裝施工

記者瞭解到,包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判決被告1樓業主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對合肥市包河區美菱大道155號綠園小區6號樓電梯安裝施工的阻撓、妨礙。此後,涉事一樓2戶業主認為一審判決不合理提起了上訴。

9月16日,記者瞭解到,合肥中院經二審審理後認為,國家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總得方針和宗旨是“服務老齡社會,鼓勵加裝電梯”,案涉小區6棟加裝電梯極大地方便了樓上業主的通行,特別是解決了老年人出行難的問題,原被告為樓上樓下相互毗鄰的鄰居,相鄰各方之間形成了相互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應當本著友睦鄰里、團結互助和互讓互諒的精神,對加裝電梯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一審判決並無不當。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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