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大型犬咬傷不幸離世,律師:傷害嚴重的需承擔法律責任

(健康時報實習記者 徐詩瑜)9月23日,北京君都上海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生命科學與健康醫療法律部主任張文波在接受健康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養犬因為管理人沒有盡到管理義務,導致他人受到傷害,需承擔民事責任。傷害嚴重的,視管理人的主觀狀態,可能涉及到故意傷害或過失致人重傷罪,符合構罪要件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9月17日,福建漳州一大型犬咬傷路過的老人,隨後老人經搶救無效去世。9月22日,飼養該犬的酒樓向老人家屬賠禮道歉,警方對涉事犬隻進行處理。

“應當提高犬隻主人的違法成本,對失職的犬隻主人進行重罰。”張文波告訴健康時報記者。

老人被大型犬咬傷不幸離世,律師:傷害嚴重的需承擔法律責任

社群內的寵物便紙自取箱。徐詩瑜攝。

健康時報記者查詢國家衛健委官網發現,狂犬病系2020年我國甲、乙類傳染病報告死亡數第五位,2019年死亡率高達95%,2020年死亡率為93%。

健康時報記者查詢發現,對於侵權人致動物損傷、管理人未採取安全措施、飼養危險動物、第三人過錯致動物傷人、遺棄動物傷人等情況,《民法典》中都有明確的權責規定。

“狗傷人入刑、重罰是解決惡狗傷人的途徑。”張文波律師表示,犬傷人導致傷害嚴重的可以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責任,對造成受害者重傷、死亡的,要重罰、重判。犬傷人看起來是不懂事的動物造成的,其實是犬的主人沒盡到看護責任造成的,真正的責任在人。

全國多地釋出了養犬管理條例,北京對不牽繩遛狗的情況進行了明確的處罰規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要求養犬人攜犬出戶時,應當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否則可以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可對單位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其犬,吊銷養犬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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