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800元化妝品,被抓後希望“肉償”,事後要求老闆“補差價”

女子三番兩次超市盜竊化妝品,老闆查監控發現後要求賠償,結果女子稱願意“肉償”,老闆一時鬼迷心竅答應了,結果時候女子覺得不划算,要求老闆再額外補償一部分“差價”,老闆不同意女子便報警,結局把網友逗樂了。

女子偷800元化妝品,被抓後希望“肉償”,事後要求老闆“補差價”

這是10月5日發生在某地一處超市裡的奇葩事情,原來是因為超市老闆劉某經常發現自家超市的化妝品櫃檯丟貨,一共丟了6件護膚品,價值600餘元。

而這段時間他總髮現不到三十歲的女子孫某時常來超市裡閒逛,但每次卻都空著手離開,他也覺得事情蹊蹺,便連續查看了最近幾日化妝品櫃檯的監控。

女子偷800元化妝品,被抓後希望“肉償”,事後要求老闆“補差價”

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發現果然是孫某經常來超市偷化妝品,於是劉老闆就提高警惕,在下一次孫某來超市的時候,一直盯著化妝品櫃檯的監控。

果然這次孫某又來到熟悉的櫃檯拿起2支護膚品迅速裝入口袋打算離開,這時劉某當場將孫某抓住,在鐵的事實面前孫某無法抵賴,承認了自己之前盜竊化妝品的事情。

劉某說讓孫某賠償自己損失的800元錢,同時還要求孫某額外賠償自己200元,但孫某卻說這會超市沒人,願意“肉償”來補償劉某的損失。

劉某見色起意就答應了,誰知道一帆雲雨過後,孫某卻覺得1000塊錢就讓對方佔自己便宜有點太吃虧了,便提出讓劉某在給600元的要求,但劉某果斷拒絕,之後孫某報警。

女子偷800元化妝品,被抓後希望“肉償”,事後要求老闆“補差價”

事情的結局讓網友笑掉大牙,孫某雖然盜竊物品價值未超過1000元,但因為2年內3次以上發生盜竊行為,依然構成盜竊罪,最後鋃鐺入獄。

劉某的行為違反道德,但因為屬於雙方自願,所以不構成強姦罪,但是因為兩人實際上已經發生關係,所以構成賣淫嫖娼,而劉某也會受到拘留和罰款的懲罰。

覺得整件事情首先還是當事人雙方都各懷鬼胎的原因,如果超市老闆劉某隻是為了抓住小偷來挽回自己的損失,後面也不會有這麼多麻煩事。

女子偷800元化妝品,被抓後希望“肉償”,事後要求老闆“補差價”

如果女子孫某能潔身自好,不做這種偷盜的行為,在被抓住的時候能勇於承擔過錯進行賠償,後面也不會發生這些事情。

正是因為當事人雙方都抱著僥倖心理,並且又都貪得無厭,才演出了這一幕“人間喜劇”,而最後的處理結果也讓人明白了一個道理: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情。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踏踏實實做生意,踏踏實實工作,想買什麼靠自己的勞動所得去購買,不做任何違背道德的事情,投機取巧的行為更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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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秦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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