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亦有道的黃庭利,為何會被馮小剛看中?他的經歷有什麼影響?

雞鳴狗盜之徒,向來為人所不齒。《覺世名言》中說小偷是“攪世的魔頭,把一座清平世界,弄得鬼怕神愁”,足以見人們對小偷的厭惡。這種讓人在不知不覺中“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的行為令人深惡痛絕。

不過所謂“盜亦有道”,當一個人將一件事做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就似乎超越行為本身而上升到另一個層面。《武林外傳》中有盜聖白展堂,而現實生活中的“賊王”黃庭利也是一個令人唏噓的角色。他一生複雜的經歷被馮小剛導演看中,電影《天下無賊》中葛優出演的黎叔就以此為原型展開。

初出茅廬

黃庭利出生年月不詳,現在有跡可循的資訊顯示他出生於

山東沂南縣後交梁村,一個偏僻而貧窮的小地方。小學學歷的他沒享受過多少校園生活的樂趣,就早早的輟學走上了社會,年紀輕輕的他此時還懷著一顆對生活充滿希望的心,並不知道自己即將要經受多少社會的毒打。

外表看起來憨厚老實的黃庭利不願意在家務農,一輩子過這種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無趣生活,於是他打包行囊,義無反顧的離開了生活了十幾年的小村莊,來到了黑龍江的農場。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也充滿了危險和挑戰,和閉塞的小村莊不同,僅僅擁有小學學歷、又沒有什麼專業技術的黃庭利在這裡不但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而且還要忍受很多陌生人的白眼,生活甚至還不如在村裡的時候過得輕鬆自在,理想和現實的差距讓他不得不試圖尋找其他的出路。

一次偶然的機會,他見到一個小偷隨手一伸,就獲得了足夠他工作很久的錢物。這樣一本萬利的獲利方式讓黃庭利非常羨慕,經過了內心一段時間的糾結和猶豫後,他也毅然決然地踏上了這條不歸路。

罪惡之手一旦伸出就很難再收回,但這種不勞而獲的生活方式比之前勤勤懇懇、努力工作的時候的生活好的不是一點半點,它誘惑著黃庭堅在偷盜的道路上一去不回頭。

火車站流動人口眾多,地形複雜,而且經常有攜帶鉅額現金或者貴重財物的旅客,即使發現丟了東西,可能為了趕時間也只能不了了之,因此這裡成了很多小偷都不願意放過的肥肉。

但僧多粥少,人傻錢多的地方總是遍佈著不懷好意的“三隻手”們。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多的地方自然江湖風氣更加兇險毒辣。黃庭利是個人作案,人少勢弱,因此有時候東西剛到手就會被其他盜竊團伙搶走,甚至還要被毒打一頓,這讓他不得不重新開始思考自己的往後的路。

經過思考後,他認為客運火車競爭太過激烈,於是逐漸把目光轉向了貨運火車。貨運車看守得較鬆散,而且不會驚動太多人,逃跑起來也方便,於是它就成了黃庭利的主戰場。

在貨物貧乏的年代,稀缺品總是不缺銷路,一臺錄音機的價格甚至直接抵得上普通人幾個月的工資,這樣的情形下,黃庭利更是樂此不疲。

但一個人畢竟勢單力薄,風險性太大。所以黃庭利又找來了兩個人在貨車下接應自己,打包接應一條龍,在這種周密計劃下,黃庭利的小團隊嚐到的甜頭越來越多,胃口也越來越大。

黃瘸子風雲

為了獲得更多贓物,黃庭利開始在火車上廣泛撒網,然而在一次盜竊的過程中,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有一次,當他把東西從貨運火車上丟下去,準備逃跑的時候,不幸被火車壓斷了一條腿,從此之後,“黃瘸子”變成了他揮之不去的綽號。黃庭利飽受其他小偷們的冷嘲熱諷,小偷偷了東西以後本來就是靠跑得快逃避追捕的,這下好了,成了瘸子,還怎麼當小偷?

然而萬萬沒想到,成了瘸子的黃庭利不但沒有一蹶不振,反而重振旗鼓,成了遠近聞名的賊王。恰恰是因為他殘疾人的特殊身份讓人放鬆了警惕,也能獲得更多人的同情,這種同情迷惑了普通人的判斷,誰會想到這樣一個行動不便的瘸子會有第三隻手呢?

1974年,黃庭利聽從了周圍人的話,經過不斷尋覓,最後終於有幸得到了一位高人的指點。為了獲得更高超的偷盜技術,他甚至不惜賣掉家裡的房子,只為拜在這位高人的門下。這位高人果然沒有辜負黃庭利的期望,傾其所學培養黃庭利,讓他也成了一名神偷,還在江湖上逐漸有了名聲。

經過高人的指點和長時間的盜竊,黃庭利積累了很多偷盜的經驗,甚至像電影中的黎叔一樣,和其他的小偷“鬥法”,這些行內間的“切磋交流”為黃庭利引來了更多願意拜他為師的小偷。隨著黃庭利的名號越來越大,積攢了越來越多的聲望,他逐漸成了哈爾濱火車站的老大,而他所帶領的團體作案也更加猖狂。

團隊不僅對成員們進行了針對性的偷盜訓練,甚至還召集了專業的打手,發展成了一個專業的團伙,最多時人數高達幾百人,這些團隊有自己的小分隊,每個小分隊都有自己負責的區域,還有專屬代號。而他自己則毫無疑問地成為了這個團伙的頭領,走上了偷盜人生的巔峰。

為了作案後能及時逃脫,黃庭利及其團伙從哈爾濱開始入手,不斷變換下手作案的地點,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在那個交通不便、網路資訊科技也不發達的年代,跨省作案給警方破案增加了極大的難度,也給他們爭取了更多逃脫的時間。

有人統計,黃庭利偷盜的範圍已經蔓延到全國13個鐵路局的36趟火車,足跡可謂已經遍佈大半個中國,令人瞠目結舌。

據說黃庭利偷盜有兩個原則,一是不偷窮人,二是不偷身懷六甲的孕婦。因為黃庭利自己也曾經歷過太多的底層疾苦,他知道那種失去僅有的一點點錢的感覺有多麼痛苦。而婦人如果丟失錢財等身外之物的話,可能會情緒激動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這兩條極富有民間江湖色彩的原則為黃庭利增添了些許“賊王”的王者風範。

然而人怕出名豬怕壯,更何況黃庭利乾的還是這種見不得人的勾當,當他和他的團伙們瘋狂作案時,早已經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

賊王隕落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1984年,短時間內出現的幾起數額較大的連環盜竊案讓黃庭利和他的團隊們浮出水面,警方出動抓捕組,經歷了幾番波折後,終於在黃庭利經常落腳的小旅館將其抓獲。

經審訊,黃庭利及其團隊的盜竊數額極其巨大,給社會造成了極壞的影響。1986年9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場,38歲的黃庭利被當場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這是自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因盜竊罪被處以極刑的人,一代“賊王”從此黯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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