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房子到期後,房子還能不能買?看完這篇文章你就不天真了!

你!我說的就是你,你根本買不到70年產權的房子!

不是我在危言聳聽啊,還有,當這個產權到期以後,我們到底應該怎麼辦?是不是真的像房產中介說的那樣無所謂呀,反正到時候都會自動續期呀。看完這篇文章以後你就不會那麼天真了。趕快收藏點贊,因為我估計這篇文章儲存不了多久。

首先搞清楚一個問題,我們在買任何一套房的時候,其實都是在進行兩筆買賣,第一筆是買,第二筆是租。買的那一筆呢就是買這個建築物的所有權,租的那一筆呢就是這個建築物下面那塊地皮的使用權,一般是70年。今年頒佈執行的民法典規定,所有權和使用權它是有區別的,所有權它是永久的,而且可以自行處置,比如說買賣。而使用權的它是有年限的,不能自行處置。那為什麼說我們根本買不到70年產權的房子呢?

首先,雖然這個土地的使用權是70年,但它不是從你買到手上那個時候開始算起,而是從這個開發商拿到這塊地皮的時候就開始算了。而開發商囤地那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了,開發商是能用到多少錢就會用多少錢來囤地。比如說萬科,天津的東麗湖的那個專案,2004年都已經拿到地皮,直到去年都還沒有建設完,時間跨度長達15年。如果你買到了這樣的房子,那麼你的使用年限就只有五十幾年了。

還有,並不是所有房子的土地的使用年限都是70年。事實上,商業性質的住房,它的使用年限只有50年,而這50年是還要減掉開發商囤地和建築的時間的。所以不管你買的是一手房還是二手房,也不管你買的是商業性質還是住宅性質,都不可能有70年的使用權。

那麼產權到期以後到底應該怎麼辦呢?那可不是你想象的那樣,或者是像房地產中介所說的那樣無所謂反正到時候會自動續期。雖然新的民法典規定土地到期以後會自動續期,但是有兩個問題你一定要注意。第一它沒說是免費自動續期,那是還要交錢的,至於還需要交多少錢,現在就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出來。

更重要的是這個第二點,你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這個時候你的房子不能是危房,一定要還能住人。也就是說這個建築物還沒有形成法律上的自然消失,但你說把它拆了重新建,不好意思,這個就不屬於自動續期範圍。所以我們在買房的時候,你一定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是不要只看這個房子的交房時間,還要關注開發商拿到這個地皮的時間。第二是關注這個房子的質量,不要等到了續期的時候發現已經成危房了,因為那樣的是續期不了。

那怎麼樣獲取這些資訊呢?比如說我們可以在這個購房app裡面找到我們中意的這個房子以後還要點開它的這個詳情,像什麼購房時間吶,土地的性質是商業性質還是住宅性質啊,預售許可證啊等等這些重要的資訊都在這裡能夠看得見。如果看不到土地使用年限的話,那麼你一定要馬上找客服把他問清楚。賣房子是我們普通人這一輩子最大的一筆買賣,所以多花點兒時間去查證資訊是絕對值的,因為一旦買錯房,幾年都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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