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漢免費讓人搭車出車禍,判賠13萬是在傷害好人
歷史

八旬老漢免費讓人搭車出車禍,判賠13萬是在傷害好人

在《民法典》中,除了“好意同乘”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等條款,也都體現了鼓勵助人為樂、弘揚社會風氣、為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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