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獻忠屠蜀:明末清初人口劇減,張獻忠屠蜀背後的真相是什麼?

作者:張獻忠(天津社科院歷史所)

由於常年的戰亂,明末清初,四川人口劇減。萬曆六年,四川省有人口310萬,至清康熙二十四年陡降至男丁1。8萬,“合全蜀數千裡內之人民,不及他省一縣之眾”。這裡丁數系承擔賦役的成年男性人數,如果按五口人中有一個成年男丁推算的話,康熙二十四年的人口數約為9萬多。百餘年間,人口竟減少了30多倍!

對於明末清初四川人口銳減的原因,無論是清朝官修的《明史》還是私家野史,無不歸咎於“張獻忠屠蜀”。如《明史》說張獻忠“性狡譎,嗜殺,一日不殺人,輒悒悒不樂……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次,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明末清初的馮蘇、彭遵泗更是直言張獻忠殺光了四川人:“蜀民於此,真無孑遺矣!”

張獻忠屠蜀:明末清初人口劇減,張獻忠屠蜀背後的真相是什麼?

對於“張獻忠屠蜀”,學術界一直有著不同的看法。

民國時期,大部分史家都認同清初史籍所載“張獻忠屠蜀”之說,但也有史家並不完全贊同,如蕭一山評論說:“滿漢兵丁所殺,殆不下於獻賊……蓋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之事,到處行之,而川人真靡有孑遺矣。清人紀載胥以此歸之獻忠,殆成王敗寇之公例,其實未必然耳。”

建國後至1980年代前,學界的主流基本上都傾向於重塑張獻忠“農民起義英雄”形象,從而自覺或不自覺地忽視了張獻忠殘暴的一面,如謝國楨認為張獻忠“並沒有殺多少人,所殺的不過是地主階級而已”。再如孫次舟認為“記載張獻忠在蜀事蹟比較可靠的,是查繼佐《罪惟錄》的《張獻忠傳》。這還是儲存了三百年的清初原稿,未經後人改竄過”。作者進而根據《罪惟錄》認為張獻忠入蜀後有三次殺人較多,所殺主要是藩王、地主官紳和與清軍有往來計程車子。應當說這一階段的主流觀點大都對張獻忠殘暴的一面有所避諱。

改革開放後,學術界對於農民起義不再一味頌揚,而是多了一些理性和反思。在這種情況下,對張獻忠的研究也進一步深化,對其評價也更趨於客觀。但在“張獻忠屠蜀”問題上分歧依然較大,將四川人口銳減的主要責任歸罪於張獻忠,甚至張獻忠殺光四川人的說法依然流行,如鄭光路《張獻忠剿四川真相》“前言”認為,張獻忠在兩年多的時間裡“不斷在巴蜀大地‘殺雞取卵’一樣地搶掠、剿殺,造成以成都平原為主的四川重要地區人口銳減、土地荒蕪,社會生產力遭到極度破壞,尤其是在大西國的中後期。他的瘋狂剿殺讓四川損失了近200萬人口”。目前,與張獻忠有關的基本史料比較集中,而且比較容易看到。

那麼為什麼分歧還依然比較大呢?下面筆者從兩個方面簡要談談對“張獻忠屠蜀”問題的認識。

關於張獻忠屠蜀的史料,目前除了正史《明史·張獻忠傳》,還有數部私修史書和野史筆記。主要有查繼佐《罪惟錄·張獻忠傳》,梅村野史《鹿樵紀聞》,吳偉業《綏寇紀略》。

綜合分析上述史料以及前人的研究成果,筆者認為,張獻忠確實在四川進行過慘無人道的屠殺。但是我們也必須認清兩點:

第一,大部分史籍都有誇張,甚至將明、清以及地方武裝對四川人民的屠殺也嫁禍於張獻忠,這一點後文還將進一步闡釋;

第二,張獻忠的“屠蜀”政策主要發生在後期。

在張獻忠建立大西政權前,主要是流動作戰,其間曾兩次大規模入川,一次是崇禎七年二月,張獻忠由河南攻入陝西,在遭洪承疇阻擊後又攻入川東、川北部分地區,兩月後返回陝南;一次是崇禎十三年四月,張獻忠突破左良玉的防線,縱橫整個四川近半年,“倏東倏西,暮南晨北”,使明軍疲於奔命。這兩次入川,張獻忠不僅沒有濫殺,還贏得了四川百姓的支援和響應。

張獻忠屠蜀:明末清初人口劇減,張獻忠屠蜀背後的真相是什麼?

張獻忠第三次入川到大西政權建立前,雖然在攻城略地中不乏因報復負隅頑抗的守城者而進行屠殺之行為,但總體上來說還比較理性,而且能將頑抗者和歸降者區別對待。

在進據四川的過程中,為爭取百姓的支援,分化瓦解敵人,他一方面打著“澄清川獄”的旗幟,一方面明確提出,“歸誠草木不動,抗拒即老幼不留”,並通告各州縣,“但能殺王府官吏,封府庫以待,則秋毫無犯”。張獻忠的這一政策確實也收到了成效,有些州縣百姓起而相應,甚至出現了“百姓開門迎賊”的局面。

大西政權建立之初,亦未曾有大規模的屠殺行為,而是採取了一系列穩定民心和恢復政治、經濟秩序的措施。在張獻忠身邊的傳教士利類斯和安文思“僭位之初,假施仁義,以博民心”的記述也印證了這一點。

但是隨著局勢的變化,特別是南明弘光政權建立後,四川各地的明軍殘餘勢力展開了對大西政權的反攻,清軍也開始向四川進逼,與此同時,大西政權內部叛亂不斷,一些歸順大西政權計程車紳也與南明軍相勾結,張獻忠面臨著空前的內外壓力。

在這種情況下,張獻忠產生了“棄蜀出秦”的想法,時為順治三年七月。張獻忠本欲用金錢“以賞川民……仍舊張官置吏以守此土”,並留一將領在此鎮守,但大西政權的丞相王兆齡上奏說:“而蜀人德不知懷,威不知畏,屢撫屢叛”,主張“將在城人民,盡行屠戮”,“使後有據蜀者,有土無人,勢難久住”。

張獻忠本來就有極強的報復心理,加之王兆齡的蠱惑,遂展開了對四川的殘酷殺戮。

由此可見,各種史料所記載的“張獻忠屠蜀”並非空穴來風。但是,不對史料進行深入辨析,將四川人口劇減歸罪於“張獻忠屠蜀”,這種簡單化的因果推論往往遮蔽了問題的實質。

僅僅因“張獻忠屠蜀”,不可能造成四川人口幾十倍地銳減。從時間上看,自張獻忠施行屠蜀政策到其被殺,僅半年多時間。這半年多時間裡,即使張獻忠真的完全喪失了理性,也不可能屠盡川民,因為他必須將主要精力放在應付南明軍以及地方武裝的進攻上。從空間上看,在大部分時間內尤其是後期,張獻忠並沒有控制整個四川地區,其主要活動範圍是川西和川北一帶,川南、川東主要為南明軍隊和搖黃土軍盤踞。張獻忠對川民的屠殺主要集中在成都及其周邊地區。

造成明末清初四川人口劇減的原因主要是戰亂和災荒。在大動盪的時代,明(包括南明)軍、清軍、地方武裝、農民軍以及降清後復叛的吳三桂,這些勢力在川蜀大地互相角逐,對百姓也是燒殺搶掠。明軍“將無紀律,兵無行伍,淫汙劫殺,慘不可言。尾賊而往,莫敢奮臂,所報之級,半是良民”。搖黃土兵也是“城野俱焚掠”。清軍更是以野蠻屠城而著稱,“嘉定三屠”“揚州十日”幾乎是盡人皆知。但絕大部分人甚至學者對清朝在四川的屠殺知之甚少,這主要是因為清朝找到了張獻忠這樣一個難得的“替罪羊”。

雖然由於清朝極端的文化高壓政策,我們已不可能窺見清軍對四川屠殺之詳情,但從諸多史籍的一鱗半爪中,依然可以發現清軍屠蜀之大概。

張獻忠屠蜀:明末清初人口劇減,張獻忠屠蜀背後的真相是什麼?

在清軍對關內的征服過程中,常常以“民賊相混,玉石難分”為由,“或全城俱殲,或殺男留婦”。在《論建州與流賊相因亡明》一文中,李光濤更指出:“即如四川之禍,張獻忠據此前後不過四年,清人與殘明角逐於此者十餘年,加以吳藩之亂,後先相映蓋數十年,凡不從者,凡不剃髮者,凡遁山谷不為編戶之民者,彼皆殺之,然後赤地數千裡,此又浮於張獻忠十倍二十倍不止矣。”蕭一山也持相近的觀點,“川北之平定,在獻忠死後二年,而川東則十餘年矣。滿漢兵丁所殺,殆不下於獻賊”。李、蕭二氏之論,頗有見地,也印證了筆者的判斷:

張獻忠在四川的屠殺系其死後半年多時間,而且主要集中在成都及其周邊地區,而清軍對四川的征服則長達十餘年,所屠之地也較之張獻忠更為廣泛,加之當時清軍是各種力量中最強勢的一方,其對四川屠戮之慘重遠甚於其他各種勢力。

實際上,清軍的屠殺絕非僅限於在四川,人口的劇減也非僅有四川一省。清軍所到之處,都是燒殺搶掠。崇禎十六年直隸巡撫徐標就曾目睹過從江淮到京城沿途數千裡的慘狀,他對崇禎帝說:“臣自江淮來數千裡,見城陷處,固蕩然一空。即有完城,僅餘四壁。蓬蒿滿路,雞犬無聲,曾未遇一耕者。”戶部員外郎王弘、山東巡撫王永吉也都在奏疏中提到了清軍對中原的屠戮,王弘指出:“蓋東土自戊寅兵燹蹂躪之後,頻罹災祲。百姓死於虜、死於荒十之七八矣。”王永吉也指出:“蓋虜寇、災荒疊出之後,戶口凋殘十之六七。村墟寥落,生聚為難。”

正是因為“張獻忠屠蜀”問題確實存在,清朝初步統一全國後,以極端殘酷的文化高壓政策為護航,不僅輕而易舉地將清軍對四川的屠殺嫁禍於張獻忠,而且從中還找到了建構其政治合法性的“依據”——這也是清朝沒有嫁禍於明軍的一個重要原因。

清朝之建立,當從努爾哈赤說起,努爾哈赤雖為女真族,但曾任明朝建州衛都指揮、都督僉事等職。以封建之倫理綱常視之,努爾哈赤起兵反明,顯然系亂臣賊子之行為。誠如李光濤在《論建州與流賊相因亡明》中所言,建州之倡亂,“雖曰明朝之外患,其實建州之淵源,等於內地之流賊,等於中原之叛徒”。在這種情況下,清朝雖然以民族屠殺的方式征服了中原,統一了全國,但很難獲得漢族的認同,其政治合法性受到嚴重質疑。

政治合法性是政治學的一個重要概念,係指政權基於被民眾認可原則基礎上實施統治的正統性或正當性,“凡是建立在價值基礎之上並以此得到公共輿論承認的即為合法”。中國傳統的政治合法性是建立在儒家一整套倫理基礎之上的,其中又以“仁政”為核心,另外,“華夷之辨”也是一個重要方面。這兩個方面,清朝顯然都不具備,因為清朝是靠軍事征服而建立起來的少數民族政權,這就使其面臨著比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政權都更為嚴峻的合法性危機。

將“張獻忠屠蜀”肆意誇大、渲染,不僅可以轉移清政權的合法性危機,而且還可以透過把自己打扮成“替天行道”者,找到一條重建政治合法性的路徑。

基於此,清朝不遺餘力地將其與其他各種勢力對四川的屠戮轉嫁到張獻忠及其大西軍身上。清朝一方面不斷強化張獻忠的“殺人魔王”形象,一方面宣稱“明亡於流賊”,進而巧妙地將其對張獻忠的征討和對川民的屠殺說成是“為明覆仇”。清朝由此從屠殺者、征服者變成了“替天行道者”,其合法性也因此得以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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