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就快過去,突然想起好久沒有寫勞榮枝了,之前聽說她要上訴,後來也沒了訊息。好奇之餘又讓我聯想到前段時間“畏罪自殺”的老實人歐金中。
勞榮枝和歐金中,他們都是致多人死亡的重大命案嫌犯,在這個層面他們有相同點。
勞榮枝參與了數起命案,在外逃亡了20年之久。聽聞死刑判決後,她當場痛哭,而後連說兩句“我不服”,並表示要上訴。
可歐金中呢?還沒等到審判就先自行了斷了,我們譴責暴力,但也要反思產生暴力的原因,每個暴力事件背後,可能都會有他的社會成因。
勞榮枝和歐金中都不例外,都是事出有因,只是這個“因”不同而已。
歐金中當初透過網路,向社會各界尋求過幫助,但沒什麼效果,無奈之下,歐金中爆發了:你讓我沒房子住,我就讓你的房子沒有人住。他“畏罪自殺”後,我試著去找他的微博,發現已經被封號,只剩下鐵皮屋和旁邊的小洋房形成鮮明對比,顯得格外刺眼。
直到如今,網路上都還有同情歐金中的討論;而對於勞榮枝,更多的是憎恨和譴責。
判斷是非好壞的前提,是真相悉數浮出,勞榮枝的真相基本已經大白,而歐金中卻把真相帶走了,留下了曾被他救過的男孩和海豚,在浮躁不安的現實裡難過和恐懼。
記得在《掃黑風暴》中,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我們國家對死刑的判決是非常慎重的,只有罪大惡極的人才會被判死刑。”
我相信,大多數人對歐金中的結局反應強烈,指向的並不是贊同暴力,更多的是公眾內心深處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巨大期許。這種期許應該得到及時的呼應。
就像勞榮枝所說:“我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回到《掃黑風暴》中:“只有罪大惡極的人才會被判死刑。”在我看來,這句適用於勞榮枝和歐金中,也同樣適用於促成惡性事件發生的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