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對身體自由和健康的威脅,都遠遠被低估了

一則突然爆出的明星八卦,讓“代孕”話題再次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在這裡,首先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由於代孕涉及醫學、法律以及倫理學等諸多方面的問題,所以代孕在國內是被明令禁止的。

一直以來,關於代孕都有頗多爭議,甚至數次被推至社會輿論的風口浪尖。人工生殖技術是21世紀生命科學中最受矚目的前沿領域,但在極大地增進人類福祉的同時,人工生殖技術也引發了一系列倫理與法律問題,給人類社會的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代孕,亦即女性代為其他女性生育孩子的問題,就是輔助生殖領域最富爭議的問題之一。與其他勞務行為不同,代孕的實質是代母冒著健康乃至生命的風險,為他人懷孕生子,並在分娩後將孩子交付他人的行為。

伴隨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不斷進步,代孕已經逐步發展成為一個灰色產業,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發展帶來了挑戰。事實上,代孕是一個關涉醫學、倫理學、社會學以及法學、經濟學等多個學科的醫學技術問題,而學術界在這一問題上的研究也涉及醫學、倫理、社會及法學等多個學科領域。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長秋在《代孕規制的法律問題研究》中指出,人類輔助生殖是一種直接關涉當代人利益與後代人利益的醫學活動,而代孕對人類社會的影響則更為深遠。

作為國內研究代孕規制的首部專著,這本書在對中國代孕規制的立法應對及司法調整提供有針對性的、有價值的參考建議之餘,對代孕規制的倫理學、社會學等領域的研究也進行了關注。劉長秋認為,當前,伴隨著中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不斷髮展及其在醫學臨床上的日益廣泛應用,代孕已經成為中國的一個灰色地下產業,其複雜的倫理與法律問題成為影響中國未來社會穩定的一個隱形炸彈,其危害不容忽視。

與此同時,書中還特別指出了代孕對於中國婦女生殖健康保障工作的不利影響——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無論是代孕的需求方,還是代孕的提供方,對於這些方面的風險和問題大多並不知曉。非法代孕中介在招募代母(代孕母親)時都刻意隱瞞代孕風險及其對母體的影響與危害,使得很多婦女尚未充分了解代孕的風險與危害即倉促選擇了為他人代孕,出現生殖健康受損的情況,如部分代母因為提供代孕服務而永久失去了懷孕生子的機會,卻又投訴無門。顯然,代孕已經成為中國婦女生殖健康保障工作必須正視的一個重要問題。

以下內容經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授權節選自《代孕規制的法律問題研究》一書。標題為摘編者所取。

“代孕”對身體自由和健康的威脅,都遠遠被低估了

《代孕規制的法律問題研究》,劉長秋著,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6年10月。

原作者丨劉長秋

摘編丨安也

代孕之所以引發巨大的爭議,其主要原因在於它是一種有別於甚至是完全顛覆人類傳統生育方式的行為。從醫學上來說,生育活動是有風險的,由於受配偶權利與義務的制約,夫妻中的女性一方在倫理上負有冒著生命/健康風險為其配偶生育的義務。而代孕實際上是將這種風險轉移到了一個本身並不具備這種倫理義務的女性身上。這令其在正當性上產生了疑問。

代孕儘管給眾多無法生育的患者帶來了擁有一個自己的孩子的希望,但作為一種醫學行為,它必然會有風險與危害,它直接關涉代孕女性身體健康,還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人類生育活動所特有的風險與危害。

代孕至少會給代孕者帶來以下四個方面的風險:

“代孕”對身體自由和健康的威脅,都遠遠被低估了

電影《母語》劇照。影片講述了大學生李妍被生活所迫,無奈下為張罄夫婦充當“代孕”母親,最終與夫妻二人陷入情感糾葛的故事。

除了以上影響、風險與危害之外,代孕還會給代母以及代子心理上帶來一定危害。對於代母而言,孕育的過程的艱辛與風險又不可避免地會令其對孩子產生感情,分娩後將孩子交付給他人的結果會對其心理造成傷害。而對於代子而言,自己為代孕所生的事實可能會引發其對自己身份合法性的懷疑,同時也擔心自己的來歷是否能為人們接受,從而形成心理陰影或壓抑,帶來心理健康方面的問題。

代孕並不是中國獨有的現象,在美國部分州、印度、泰國以及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代孕現象都不少見。美國甚至已經發生過多起因為代孕嬰兒監護權的歸屬糾紛而訴諸法院的案件,並引發過學術界以及社會公眾的巨大關注和爭議。由於中國長期以來一直對代孕都持全面禁止的立場,代孕過去並非眾所周知,直到最近幾年代孕產業在中國一度氾濫才引發了國內外媒體與學術界的持續關注。

“代孕”對身體自由和健康的威脅,都遠遠被低估了

電視劇《代孕媽媽》(2013)劇照。

從1978年英國首例試管嬰兒誕生到2010年中國廣東富商依靠代孕方式孕育8胞胎,再到2014年武漢查處的“中美泰非法代孕事件”,以及2015年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國內首例因代孕引發的監護權糾紛案,代孕已跨越世紀、跨越國界,悄然“潛伏”在中國民眾身邊,成為國人生活中的一道異景。30多年來,輔助生育技術的發展以及高達15%—20%的不孕不育率,讓中國代孕市場發展壯大。

目前,代孕在中國已悄然形成產業鏈。在網路上隨意輸入“代孕”等關鍵詞,立即會蹦出十幾萬條搜尋結果,其中多數為提供代孕服務的中介機構。開啟這類機構的主頁,則可以看到“代孕常識”、“收費標準”、“代孕媽媽報名”、“捐獻卵子報名”等版塊和內容。有些代孕廣告甚至明確標明“年薪8萬—15萬元”,並列出明細:代孕純補償10萬元,分娩前第三、五、六、七、八月,每月支付1萬元,分娩後再支付5萬元。還有諸如生活費補助,孕前三個月4000元/月,三個月後2000元/月,其餘醫療補償2000元;居住在花園式小區、家電齊全,孕後保姆照顧;到車站後,安排接待等。

綜藝節目《演員請就位2》中,陳凱歌導演的短片《寶貝兒》截圖。

代孕在中國已經極為氾濫,以致在代孕中介的安排和幫助下,花費數十萬元就可以繞開目前中國多個部門的相關規定,享受一條龍式的代孕生育服務。一般而言,從選擇代孕母親、體檢、醫院到出生證明,甚至到在出生國拿綠卡等一切環節,都會被代孕中介機構明碼標價,並全部負責到底。以部分媒體記者暗訪時一些代孕中介機構的客服所作的介紹為例,“基本代孕的操作流程是夫妻雙方取精取卵製成胚胎,移植到代孕母親體內生產,費用是45萬元。包生男孩要對染色體進行篩選,費用是120萬元。生美國國籍小孩需顧客飛國外取精取卵,然後找美籍代孕母親生產,費用是180萬元。而185萬元可包乾專案,即代孕生產美國國籍男孩”。

代孕在中國的產業化程度令人震驚,而其中涉及的性別選擇問題將會對中國男女性別比例帶來的隱患,代孕過程中完全將代孕女性當成生育工具的倫理墮落也無法不令人揪心。現在,一項代孕“業務”的利潤少則數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有些代孕中介的年收入甚至高達數千萬甚至上億元人民幣,讓很多從事其他產業的人豔羨不已。

由於中國現行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已經對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實施代孕手術的行為進行了明令禁止,因此,正規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在代孕產業中能起的作用相對較小(但也有很多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為利益所誘而非法參與)。各種非法的代孕中介與從事非法醫療服務的機構與人員是代孕得以在中國興風作浪的主要原因。同時,由於現有規制措施的失利,代孕在中國已經愈演愈烈。如何應對和規制代孕,已經成為困擾相關管理部門的一個重大難題,成為對中國社會治理能力的一個嚴峻挑戰。

不僅如此,代孕也催生了很多違法犯罪現象。由於代孕在中國並不合法,屬於地下產業,所以與代孕有關的當事人根本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這經常會催生一些欺詐或要挾行為。現實中,代孕公司並非清一色只做收錢“幫忙”的生意,很多都涉嫌敲詐勒索,就像一個無底洞,還動輒以“流產”脅迫委託人。不少求子若渴的夫婦,盲目相信了一些代孕機構的承諾,不但未能如願得子,反而遭遇各種敲詐勒索,到最後人財兩空。媒體已對這類案件多有報道。

短片《寶貝兒》截圖。

此外,中國代孕亂象中的“100萬元包生男孩”、“是女孩就墮胎直到懷上男胎”、“高中生大學生稀裡糊塗賣卵”等,也極大地擾亂了正常的生育秩序,給中國男女性別平衡帶來衝擊。這些都給社會發展帶來重大隱患。

代孕的產生及其產業化需要有一個起碼的前提,即技術的支撐。自1983年湖南醫學院生殖工程研究組用冷凍精液進行人工授精取得成功,並順利分娩出嬰兒以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便在中國飛速發展,不僅人工授精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就連技術難度較大的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技術也已經進入了第三代。而依據最新的發展來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已經發展到了能夠實現“三親育子”的階段。英國議會下院2015年2月3日就表決批准了“一父兩母”3人基因共同育子技術,以減少某些嚴重遺傳疾病的患病風險。

現在,運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專業人員不僅能夠使具有良好子宮功能的人成功懷孕生子,甚至可以運用多胎術、減胎術控制胎兒的數量。更有甚者,連孩子的性別與基因缺陷都可以被準確地檢測出來。例如,在體外受精的情況下,胚胎在植入子宮前就能夠進行基因檢測,從而避免將來因胚胎含有不被接受的基因而不得不流產。而選擇代孕者,除了由於自身無法正常生育這一主要原因外,有的是希望透過代孕來解決多胎、孩子性別或基因選擇等問題。由此可見,現代生命科學技術發展尤其是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進步是代孕在中國產生併產業化的技術原因。

現實需求代孕之所以在中國發展成為見不得光的灰色產業,成為困擾管理者的一道難題,其根本原因在於中國確實存在有關代孕的現實需求。2009年中國人口協會公佈的《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研報告》顯示,目前全國平均每8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面臨生育方面的困難,中國的不孕不育率攀升到12。5%—15%。接近於發達國家15%—20%的比率,而這個數字在20年前僅為3%。其中,以25—30歲者最多,呈年輕化趨勢。

在現有的不孕不育者中,部分人是可以藉助人工授精、試管嬰兒技術實現自己生兒育女的夢想的,但也有很多人則由於先天無子宮、子宮發育不良、接受過子宮切除手術或其他不適宜再懷孕的手術、患有不適宜懷孕的疾病、有過習慣性流產或已經過了生育年齡等原因而無法藉助以上技術解決,只能求助於代孕。依照市場經濟的基本定律,有需求就有供應,代孕黑市就這樣出現了。

紀錄片《代孕者》(2013)劇照。

按照亞當·斯密的說法,現實生活中的人都是具有理性的“經濟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人的本性。馬克思也指出:“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而“如今對於經濟行為來說,法律權力越來越微弱,強烈的利益會驅動人們違反法律規範”。對於代母來說,每個月數千元的生活補助以及代孕完成並交付孩子後可以獲得的高額報酬———儘管該報酬經代孕中介等的層層盤剝已比客戶支付的少了數倍不止———要比其他工作更容易賺取。

因此,雖然代孕過程中可能需要面對多種艱辛、風險和健康損害,代孕完成後也必須直面母子分離,但出於經濟利益的考慮,大多數代孕女性還是願意從事代孕。而對於中介機構與醫療機構而言,完成一次代孕服務不但自己幾乎不用承擔任何身體上的風險與精神上的傷害,反而可以比較容易地獲得鉅額利潤,這顯然太有誘惑力了。代孕產業鏈由此促成。

中國衛生部(現衛計委)於2001年頒佈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等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對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實施代孕服務的行為進行了明令禁止。然而,在中國代孕產業化形成的過程中,起主導作用的卻是在中國大量存在的代孕中介與提供代孕的女性,他們並不在此辦法的涵蓋範圍內。依據權利本位中的權利推定規則,在法治社會中,凡是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公民有權利去做;凡是法律沒有明確授權的,就是政府不能主動去幹預。因此,政府依法只能處罰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從事代孕的行為,卻無權處罰代孕女性與代孕中介。而對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現行規定的處罰力度也非常微弱,與違法實際所得的十多萬元甚至數十萬元的收益比,相去甚遠。這使中國現有法律在規制代孕方面明顯失當和乏力,成為導致代孕在中國產業化的制度根源。

原文作者丨劉長秋

摘編丨安也

編輯丨羅東

導語部分校對丨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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