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到的"種草帖",可能是有人收幾十元代寫的…

你看到的"種草帖",可能是有人收幾十元代寫的…

如今不少消費者習慣

吃喝玩樂前查“種草”攻略

然而

“花式種草”“誠心推薦”等

正演變為部分人的牟利工具

本應是真實的親身測評

被包裝成虛假廣告

發展為一門灰色生意

其中參與者需要

承擔法律責任嗎

網紅打卡地“踩雷”

可能是濾鏡包裝的

就在今年“十一”長假,很多網友都吐槽被網上的旅行攻略欺騙,所謂的網紅打卡地與攻略展示地內容相差甚遠。

旅行攻略上所謂的“小聖托里尼”“小鎌倉”“小瑞士”和現實相差太多。“這種網上被大量推廣的網紅打卡地周邊住宿又差又貴,除了濾鏡也沒有更多賣點了。”消費者李先生這樣總結道。

你看到的"種草帖",可能是有人收幾十元代寫的…

不少被濾鏡欺騙、頻繁“踩雷”的網友,透過釋出“買家秀”和“賣家秀”帖子,幫助消費者“避坑”。

你看到的"種草帖",可能是有人收幾十元代寫的…

300字“種草帖”35元

付費即可代寫代發

除了一些被濾鏡包裝出的網紅打卡地,《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瞭解到,網上還有大量代寫代發、探店推廣、“鋪量種草”服務。

記者在一購物平臺添加了“KOC傳媒”的微信,其團隊專業從事小紅書代寫、轉贊評服務:

300字“種草帖”35元,500字的55元。其中:代寫300字如需代發包收錄每篇60元;10到35個評價、收藏、點贊服務,每個1。5元;35到300個的,每個2。2元。據“KOC傳媒”介紹,擁有10萬名粉絲的賬號原創圖文代寫代發,每篇收費1萬元至3萬元,而大多數小商家會選擇上千個粉絲的賬號代寫代發,如果需要可以馬上安排。

應記者要求,“KOC傳媒”發來某款威士忌酒代寫壓縮包:

每篇代寫的文章都以第一人稱進行敘述,將博主包裝成對飲酒頗有心得的KOL形象,“與朋友共飲”“緩解工作的疲憊”“微醺小酒”“浪漫的氛圍感”等表述極易引發他人共鳴。除了強調酒的口感外,文章也會突出展現產品包裝的質感,並附有精美的配圖。

商家僱傭專門的“水軍”

進行虛假營銷

“素人”或“達人”的推廣行為

是否算虛假宣傳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執行主任孟博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透過網際網路媒介,以文字、圖片、音訊、影片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行為,屬於網際網路廣告。除廣告主以外,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被稱為廣告代言人。9月15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了《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臺資訊內容主體責任的意見》。“這對於充分發揮網站平臺資訊內容管理第一責任人作用,健全內容稽核機制,治理虛假“種草”亂象,具有重要意義。”

#小紅書相關負責人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小紅書堅決嚴打各類灰黑產作弊行為。為此,小紅書建立了完整的反作弊機制,透過“機審+人審”多模型演算法,對作弊行為進行實時阻攔,同時結合使用者反饋,每天線上巡迴檢查存量作弊行為。

打擊虛假“種草”

應多管齊下

虛構“種草”內容

社交平臺是否涉嫌虛假宣傳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燕表示:明知或應知“種草”內容不是釋出者的真實經歷,以盈利為目的偽造素人“種草”涉嫌虛假宣傳,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陳燕解釋說,違反《廣告法》釋出虛假廣告的,由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對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北京智慧財產權庫專家董新蕊:虛假“種草”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至於違法責任,不同主體身份在《廣告法》項下的權利義務乃至法律責任是有差異的。但《廣告法》規定,在明知廣告虛假仍製作、釋出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法均面臨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造成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的,還應承擔民事責任。“部分平臺採取了諸如調查取證、賠償等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這些手段僅僅停留在事後監管範疇。”可以在透過一些技術手段對虛假宣傳行為進行打擊的同時,結合舉報等措施進行管制。對於使用者而言,應加強自己的判斷甄別能力,不被大資料束縛在演算法設定的“資訊繭房”裡。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記者/王小月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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