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武鄉板山,不得不說

東樵

近段時間,擱置二十年之久的“板山”問題,再度成為武鄉和黎城人民熱議的話題和爭辯的焦點。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爭議?甚至在此之前因地界問題而發生多起肢體衝突事件?起因緣於1997年至2000年武鄉黎城兩縣勘界時留下的遺患。

為了武鄉板山,不得不說

長期以來兩縣是以武鄉板山“二腰道”為界的。在此之前,黎城在縣情介紹中,其最高的山峰都沒有超過1700米(見黎城2000年之前的有關介紹,如《黎城舊志五種》等資料),而武鄉最高處為2008。5米(花兒堖,2000年前後的資料中表達一致)。

矛盾的焦點還需要在兩縣勘界的協議中找,《黎城縣人民政府和武鄉縣人民政府聯合勘定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第五條:“‘板山’‘焦龍洞’一帶黎城、武鄉界線,屬雙方間的權屬爭議問題,維持現狀。”第七條主要是參考總參測繪局1971年版的地形圖上,作為協議書的附圖,即以武鄉、黎城之間的山脊為界(軍用圖只是軍事分界線,該次勘界只作參考,不能作為行政區域圖的依據)。第十四條:“當協議書邊界走向的敘述與附圖不盡一致時,以協議書為準;邊界線以歷史上習慣線二腰道為準”。

為了武鄉板山,不得不說

如何按照“二腰道”為分界線,兩縣在林業、國土方面沒有存在太多在爭議,但要以山脊為界,武鄉板山至龍洞溝一帶的地域約2。6萬畝土地、部分原來屬於武鄉的自然村都划進黎城區域,林業和國土的圖班就出現較大的矛盾衝突。可想而知,這次勘界各方太草率了,而這麼大事,實在輕率不得!

正因為如此,黎城人民堅稱要以山脊為線,把原來沒有標高的山峰,全部推進至武鄉一線了。如:板山、墓嶺山、板山豁、全榆凹堖等都成了黎城的山峰了。因此,在二腰道與山脊之間進行開發,建設所謂“萬畝林海,百里長廊”,還搞了許多固定的建築。

為了武鄉板山,不得不說

不僅如此,黎城還在沒有爭議的區域也越界進行道路等建設,如在武鄉韓北鎮小窩鋪村把無人居住的房舍毀掉,在村裡對面的興莊至山底,村後村墳溝、村西的關溝一帶修建了通道,在龍洞溝也搞了許多建築,還在小窩鋪豁兒建起了紀念碑。小窩鋪歷史上就是武鄉刀把咀村的自然村,當時屬於刀把咀第七生產隊(該村有八個隊),張漢廉、李生旺、李黃二、李黃三、趙建民等村民就住在這裡,上世紀九十年代才搬離。

為了武鄉板山,不得不說

焦龍洞也是一個爭議的焦點,黎城在勘界後,就打起了焦龍洞的主意,進行了一些開發,且看一下歷史的記載:《山西通志》(明成化版)載:龍巖山在武鄉東一百里,內建焦龍廟。《山西志輯要》(清乾隆版)載:龍囤,縣東九十里。深遠莫測,洞中時流出五穀穗,土人傳龍神掃囤雲。《沁州志》(清乾隆版)載:龍巖洞在縣東九十里。深遠莫測,禱雨輒應。《武鄉縣誌》(清康熙版、清乾隆版)載:龍囤,在邑東南九十里。萬山重抱,洞有神湫,深黑難測,寒氣逼人。每雨後水流岀洞,虎豹常飲其側。三年約洞內往往流出五穀雜穗,土人相傳為龍神洗囤雲。《通志》作龍巖。新版《黎城舊志五種》載:隴阜山,在縣西北百里。山半有洞,即昭澤龍洞也。洞深數十里,入洞約十尋,有水池四,鹹深數尺。又後為一方池,水深莫測,旁立二石牛若戲水狀。又後三池,亦鹹有水。又後,則水洞光聯,晶輝照映,人不敢入矣。唐時焦公昭澤曾在此修養,遂名為昭澤龍洞,按《山西通志》龍巖洞在武鄉縣東一百里太行之麓,其洞極深,內建焦龍神廟,禱雨有應。看看,黎城過去的說辭,是不是也是半遮半掩?想說是自己的吧,也不好意思!

由此不難看出,黎城不僅在爭議區域亂搞建設,而且越界進行了破壞。當然武鄉不能接受,自己曾經住過的村莊,勘進了黎城是何道理?於心何忍?我們曾經的資源,竟然成了別人的囊中之物?可以允許別人在自己的地盤上開發嗎?

對於武鄉人民的告誡,黎城人不僅不聽,還“你說你的我做我的”,還“沒理搶三分”。惡語中傷,謾罵武鄉人民。請大家看看,近日黎城一些文人的言詞吧:

署名霞莊李建華的用詞。其一曰:“黎與冀豫交好數千年久矣,未起紛爭,獨武鄉來犯。”武鄉捍衛國土叫來犯嗎?黎武之爭說到底是人民內部矛盾,把武鄉人民對立成階級敵人用心何在?請問除了冀豫再無其他鄰縣?“偏城”是心甘情願送給涉縣的嗎?與涉縣不也爭奪紅色資源嗎?其二曰:“昔,日寇入侵,武多地淪為敵佔區,民多替倭維持。”這種罔顧歷史,嚴重傷害武鄉老區人民的攻擊之言是否涉嫌觸犯違法犯罪?為了強奪板山,惡意詆譭武鄉抗戰歷史,其用心何在?搶地盤捎帶抹黑英勇抗戰的武鄉老一輩人民,長眠於大地的烈士們能答應嗎?你把黎城說得那樣乾淨,難道你沒有聽說過包括“離卦道”在內的反政府的事件嗎?趙樹理的大作《永珍樓》看過沒有?其三曰:“武人票取遊客自其地西山坡登頂,黎人若於山之東黎地設立屏障,奈何?”,事實是當時市交通局修好公路之後,武鄉、黎城各自在板山兩側建門收費,不久,武鄉撤站,而黎城長期設站收費。更可笑的是,武鄉到黎城走親戚都得交門票,好多年以後才停止。但又設定了限高架,致使太行幹部學院在安排學員參觀黃崖洞兵工廠舊址時因限高而返回,不但阻擋了兩縣之間的正常交流,也為發展大旅遊人為設定了障礙,是誰在固步自封?是誰在不顧大局,自行其事?

再看署名“黎山道人”的“詞”:“偏有妖汝今作更,豈容武賴瞽瞍言”。黎武有爭議說爭議的事,把武鄉人民稱作“妖”“武賴”,此話出自黎城文人之口,其人品文品高下立判!

以史為鑑,在《黎城舊志五種》的書中,黎城縣的最高處是多少米?是不是沒有1700多米呢?怎麼這幾年就改成2020米?是黎城的山長高了,還是東移了?

兩縣勘界方面的知識也需要了解一些,“二腰道”的走向是南北走向,你們筆下的“入黎販柿小徑”則是東西走向,不可混淆。在《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條例》三章十條明確規定:“邊界爭議發生後,任何一方都不得往爭議地區遷移居民,不得在爭議地區設定政權組織,不準破壞自然資源。”近幾年,武鄉沒有在爭議區域動一磚一瓦,倒是黎城在爭議區域或乾脆進入武鄉地域進行建設,難道不違法嗎?破壞了武鄉那麼多森林資料該如何解釋?

為了武鄉板山,不得不說

我們還需要了解一下兩縣的歷史。過去各州縣編撰州志、縣誌時,樂於將本區域的景點,列成十景、八景,並以詩詞記其勝。明清時,武鄉古“十景”分別是:鼙山聳翠、漳水回瀾、南亭煙雨、北漳夜月、羊徑雲樵、南山錦浪、龍洞靈湫、皋狼牧雨、崇城巖險、故城都會。其中:羊徑雲樵指的是板山,“龍洞靈湫”指的是焦龍洞。而黎城的古八景詞:嵐山夜雨、蕭寺晨鐘、壺口故關、黎侯古郭、白巖曉煙、金牙晚照、玉泉漱石、田溪洌水等。與板山有半毛錢關係嗎?

說到這裡,使我想起“三尺巷”的故事,清代開國狀元傅以漸是何等的品,人家的鄰居是何等的通情達禮。雙方互相理解,都有氣度,終使美名流傳千古。而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大氣,看來是感動不了對方的。

與此同時,我也想到前段時間,一位網友發給我的一張日本兵在板山前的照片,看過了心情十分沉重,這幾天聞聽到有關板山被搶一事,更是氣憤至極!

主權是不會讓步,家業也不會拱手給人。再怎麼玩弄伎倆,再如何惡語中傷,再怎麼明火執仗,武鄉人民不會因此而讓步,捍衛鄉土的決心堅如磐石!以史為鑑才能開創未來,生在法治社會,一切都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任何佔山頭、搶地盤、惡意攻擊武鄉人民的行為和言語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希望不要因為個別人、個別單位的自私行徑,妨礙兩縣和諧穩定的大局,發展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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