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文集(全14冊)

弘一大師文集(全14冊)

編輯推薦

★《弘一大師文集》全14冊,內含4冊弘一大師手抄經書

★《弘一大師文集》是弘一大師著作選編,編者以修習大師著作的態度,對大師一生的重要著述做了重點突出的編輯

★《弘一大師文集》本著求真、求實、求全的做事風格編選,以期讀者能看到法師的全而真的著作

★《弘一大師文集》是一套精神修行指引書,弘一大師的經歷、思想和文字在近百年後的當下,依然是安定心靈的持久力量

★本書系統全面展示李叔同(弘一大師)修行的心路歷程:李叔同為什麼會出家?他眼中的佛教是什麼?他對國家有什麼擔當?他的處世觀是什麼?

★本套叢書系統精選了大師出家前後的日記、書信、演講、文章、格言、歌詞、書法等等,並收集了一百多幅大師各個時期的珍貴影像,立體地展示了大師的精神世界和人生歷程,是系統瞭解弘一大師的一套經典著作集

內容簡介

《弘一大師選集》(十四卷,其中有4卷大師手書經書選贈送)是弘一大師著作精華選編。是一套精神修行指導書,他的文字、思想、藝術作品在大師離世七十多年的今天仍然具有無法磨滅的不朽能量。

大師一生傳奇而神秘。未出家前,他的家境優越,詩詞歌賦、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就連聲色犬馬之道也雅緻稱絕。在人生輝煌時,大師卻斷然出家為僧,拋卻紅塵,成為律宗一代祖師。本套叢書首次系統展示了弘一大師從家前後的日記、書信、演講、文章、格言、歌詞、書法等等,並收集了一百多幅弘一大師各個時期的珍貴影像。立體地展示了弘一大師的精神世界全貌和人生歷程,是系統瞭解弘一大師的一套經典著作集。

本書系統全面展示李叔同(弘一大師)修行的心路歷程:李叔同為什麼會出家?他眼中的佛教是什麼?他對國家有什麼擔當?他的處世觀是什麼?……弘這些問題都將在《弘一大師選集》將得到答案。

作者簡介

弘一大師,俗名李叔同(1880-1942),剃度為僧後,法號弘一,晚號晚晴老人。出家前,李叔同集詩、詞、書畫、篆刻、音樂、戲劇、文學於一身,在多個領域,開中華燦爛文化藝術之先河。出家後,他苦心向佛,精研律學,弘揚佛法,普渡眾生,被佛門弟子奉為律宗第十一代世祖。大師一生充滿傳奇,是中國傳統文化與佛教文化相結合的標杆人物。

精彩書評

人生境界可分三等,一曰物質生活,此大多數也,二曰精神生活,即學者之流也,此亦不在少數。三曰靈魂生活,即宗教也,得其真諦者極少數耳,弘一法師則安步閱此三層樓臺也。事母孝,待妻愛,精深藝術,精研佛法。實完美一人也。

——豐子愷

綜師一生,為翩翩之佳公子,為激昂之志士,為多才之藝人,為嚴肅之教育者,為戒律精嚴之頭陀,而以傾心西極,吉祥善逝。

——夏丏尊

目錄

《佛法專論選》

《格言警訓選》

《年譜圖錄選》

《清涼歌集》

《詩詞雜記》

《手書格言別錄》

《手書嘉言集》

《書信選一》

《書信選二》

《書信選三》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佛說阿彌陀經》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

《華嚴集聯三百》

精彩書摘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於佛法而起之疑問,亦復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採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異之現象,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絕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內也。

三、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種種之說。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紜擾攘,相非相謗。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於錯覺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絕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離於意想分別,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

有之真相及本體也。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為可嘉。第太無方法,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內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於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於科學。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如人患目病,不良於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復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

有不同耳。

關於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迭有發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鬚髮“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準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於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

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其後婆羅門等舊教復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以外大多數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

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於建立大規模之學校、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此說不然。

依佛經所載,佈施有二種:一曰財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為主,故應多致力於弘揚佛法,而以餘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並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種種慈善事業。近年以來各地所發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達,乃可共享幸福。因專注重於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於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於職業,士農工商皆可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議。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僧尼之事業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於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中說“五蘊皆空”“無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為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空”者是無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雖知無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業,故空而不空。雖努力作救世之事業,而決不執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瞭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作種種之事業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著我相而作種種救世事業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於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業乃能圓滿成就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於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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