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謨:談談寫作的質樸和修飾

休謨:談談寫作的質樸和修飾

大衛·休謨(David Hume,公元1711年4月26日—公元1776年8月25日),蘇格蘭不可知論哲學家、經濟學家、歷史學家,被視為是蘇格蘭啟蒙運動以及西方哲學歷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雖然現代學者對於休謨的著作研究僅聚焦於其哲學思想上,但是他最先是以歷史學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格蘭史》一書在當時成為英格蘭歷史學界的基礎著作長達60至70年。

歷史學家們一般將休謨的哲學歸類為徹底的懷疑主義,但一些人主張自然主義也是休謨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謨的學者經常將其分為那些強調懷疑成分的(例如邏輯實證主義),以及那些強調自然主義成分的人。

休謨的哲學受到經驗主義者約翰·洛克和喬治·貝克萊的深刻影響,也受到一些法國作家的影響,他也吸收了各種英格蘭知識分子如艾薩克·牛頓、法蘭西斯·哈奇森、亞當·斯密等人的理論。

艾迪生先生認為,好作品是感情的自然表現,但不要明白顯露。我覺得這還不能算是對好作品比較正確扼要的界說。

情感如果僅僅是自然的,就不能給心靈以愉快的感受,似乎不值得我們予以關注。水手的俏皮話,農民的見聞,搬運工人和馬車伕的下流話,所有這些都是自然的,也是挺討人厭的。從茶館閒聊裡編造出來的無聊的喜劇場面,有哪個能忠實和充分地描寫出事實和情感來呢?只是在我們把自然的種種美好和魅力描繪出來時,換言之,自然只是在藝術給予修飾和使之完美,不是簡單地加以模仿而是按照它的應有的美的樣子加以表現時,才能使有鑑賞力的人們感到愉快;如果我們描寫比較低階的生活,手法筆觸就必須是強有力的和值得引起注意的,必須能使心靈得到一個生動的形象。桑丘·潘沙荒唐可笑的“naïveté”(天真)在塞萬提斯筆下表現得何等淋漓盡致,真是無與倫比,包含著多少豁達大度的英雄形象和溫柔的愛情畫面啊!

這一點對於演說家、哲學家、批評家,以及任何一個用自己名義寫作而不是藉助於他人的言語行為的作家,都是同樣適用的。如果他語言不文雅,觀察力不出眾,理解力、感受力不強,沒有氣概,那麼他誇耀自己作品的自然和質樸就是徒勞無益的。他也許說的正確,但決不會使人喜歡。這類作家的不幸就在於他們根本得不到人家的指摘與苛評。幸運的書和人就不會受到這樣的冷遇。賀拉斯談到過所謂“欺騙性的生活道路”,這條秘密的、騙人的生活道路,也許是一個人所能有的最大幸運;不過另一個人要是落入這條路,得到的卻是最大的不幸。

另一方面,作品如果只是使人驚奇,但不自然,就決不能使人們的心靈得到持久的享受。描寫古怪的事物,當然不是模寫或模仿自然。失去了正當的表象,畫面就沒有同原來面貌相似的東西,我們的心靈對此是不會滿意的。在書信體或哲理性的著作裡,過分的文飾是不適當的,史詩或悲劇亦復如此。華麗的詞藻和修飾太多,對於一切作品來說都是一大缺陷。非凡的描寫,有力的機智火花,明快的比喻和警句,如果使用得過於頻繁,就成了瑕疵,而不再是對文章的潤色了。這就像我們觀看一座哥特式建築時被花樣繁多的裝飾搞得眼花繚亂那樣,由於注意力被各種枝枝節節的東西吸引而分散,就看不到整體了;心也同眼睛一樣,它在仔細讀一部堆滿機智的作品時,也會被不停的閃光和驚奇搞得筋疲力盡,感到厭倦。一個作家要是才智過於豐富,往往就會出現上述情形;雖說這種才智本身還是好的、使人愉快的。這類作家通常的毛病,是他們不管作品主題是否需要,就把他們喜愛的修飾之詞和手法大加賣弄堆砌;因此他們要表達一個真正優美的思想,就得用二十個矯揉造作使人厭煩的奇思怪想。

不過我在這裡批評的物件,並不包括那些把質樸和文飾恰當地結合起來的作品,儘管它們可能比上述那類作品寫得更長更豐富。關於這個問題雖然我不想談論過多,也要作少許一般的觀察。

首先,我觀察到:儘管兩類過分都應當避免,儘管在一切寫作裡應當苦心探討一種能把兩者結合起來的適當的中間方式,但持中的寫法並不只限於某一種,它容許有很大的自由度。在這方面,我們可以想想蒲柏和盧克萊修之間的距離是那麼大。在極端的精雅文飾和極端的單純質樸兩者之間,詩人似乎可以隨心優遊,不必擔心會犯什麼過頭的毛病。在兩個極端之間的廣闊地帶裡,佈滿了彼此各異的詩人,各有特殊風格和麵貌,這並不影響他們得到同等的讚美。高乃依和康格里夫①的機智和文采,在某種意義上比蒲柏還要強(如果各種型別的詩人可以放在一起比較的話),而索福克利斯和泰倫提烏斯比盧克萊修還要質樸自然,他們似乎超出了大多數完美作品所具有的持中狀態,在這兩種對立的特徵上有些過分。照我的看法,在一切偉大詩人當中,維吉爾和拉辛處於最接近於中心的位置,離兩種片面或極端最遠。

① 康格里夫(1670—1749),英國劇作家。擅長使用精柔的喜劇對話,諷刺當時的上流社會,嘲笑矯揉造作的風氣。

在這個問題上我觀察到的第二點是:想用詞句來說明質樸和文飾這兩者之間的恰到好處的持中狀態是什麼,或者想找到某種能使我們知道如何正確劃清優美與缺陷的規則,即使並非完全不可能,也是極其困難的事。一個文藝評論家對於這個問題可以發表很得體的看法,但是它卻不僅不能使讀者搞清楚這些持中的標準或界限,甚至他自己也不能完全理解這些東西。豐特奈爾的《論牧歌》,是文藝評論中難以比擬的精品。在這篇文章裡,他進行了許多思考和哲理的討論,力圖確定適合於這類作品的恰到好處的中和之道。可是任何一個讀到這位作家自己寫的牧歌的人,都會認為這位有見識的評論家儘管道理講得好,鑑賞力卻不佳。他所認為的完美,實際上過於強調了優雅文飾的方面,而這對牧歌是不相宜的。他所描寫的牧人情感比較適合巴黎的妝飾,而不適於阿卡狄亞的山林。可是這一點你從他的批評理論中是絕對發現不出來的。他指責所有過分的描繪和修飾,所說的道理同維吉爾實際上做到的程度一樣,彷彿這位偉大詩人也寫過有關這類體裁的詩歌的論文似的。不管人們在鑑賞力方面多麼不同,他們關於這些問題的一般見解通常是一樣的。文藝批評如果不涉及特殊,不充分討論各種例證,那是沒有什麼教益的。一般說來,人們承認美同美德一樣,總是執其兩端適得其中的東西,可是這個居中的東西究竟在兩端之中的什麼地方,分寸如何掌握,卻是一個大問題,它決不能靠一般的講道理得到充分的說明。

現在我來講講在這個問題上觀察得來的第三點看法,這就是:我們應當努力避免過分的文飾甚於避免過分的質樸,因為過分文飾比過於質樸更損害美,也更危險些。

這是一條確實的規律:機智與情感是完全對立的。去掉了感情,就沒有想象力的地位。人心很自然地受到制約,它的各種能力不可能同時都起作用,某種能力越佔上風,留下來供其他能力得到發揮的餘地就越少。因此,描寫人物、行為和情感的一切作品,比那些由思考和觀察構成的作品需要有較大程度的單純質樸性。由於前一類作品更動人、更美,按照上述見解,人們就可以放心地在單純質樸與文采修飾兩端之間優先強調前一方面。

我們還可以觀察到,我們最常讀的、一切有鑑賞力的人時時放在心上的作品,都有使人喜歡的質樸,除了附麗於這種質樸感情之上的優美表現力與和諧的辭章而外,它們並沒有什麼使我們在思想上感到驚奇意外的東西。如果作品的價值在於它講出了某種機智的警句,它一上來就會打動我們,不過這樣我們的心就要期待在進一步細讀中瞭解這個思想,也就不再為它所感動了。我在讀馬提雅爾①的一首警句詩時,它的第一行就使我想到了全詩會說些什麼,我不想重複我已經知道的東西,也就沒興致讀這首詩了。但是卡圖盧斯②的每一行詩和每一個詞都有它的價值,我在仔細讀他的詩時從來沒有感到疲倦。考利③的作品翻一下也就夠了,可是帕內爾④的詩讀到第十五遍,還同初讀時一樣感到新鮮動人。此外,作品和女人一樣,某種平易的姿態和衣著,總是比刺人眼目的塗脂抹粉,裝模作樣,穿金戴銀要動人得多。後者只能迷惑人的眼睛,卻打動不了感情。泰倫提烏斯有一種最平和羞怯的美,他寫的一切都使我們喜歡,因為他毫不虛假,他的純淨自然給我們以一種雖不強烈卻是持久的感受。

① 馬提雅爾(約40—約104),古羅馬詩人,主要作品有《警句詩集》12卷。

② 卡圖盧斯(約公元前87—公元前54),古羅馬抒情詩人。

③ 考利(1618—1667),英國詩人。

④ 帕內爾(1679—1718),英國詩人,小品文作者。

但是,由於文采修飾多多少少也能算作某種美的東西,所以走這種極端是比較危險的,也是我們最容易陷入的毛病。單純質樸如果沒有同時伴以高度優雅和適當的風度,往往被看作平淡乏味。與之相反,機智和騙人的閃光就成了使人驚奇的東西。普通的讀者受到它的強烈刺激,會錯誤地以為這就是最不簡單的、最了不起的創作方法。昆體良說,塞內卡的雄辯裡充滿了使人喜歡的錯謬,所以就更加危險,更容易敗壞年青人和無知的人的鑑別力。

我要再多說兩句的是,在今天,我們應當比過去更加提防過分的文飾,因為學術有了進步,在各種型別作品的領域裡都出現了有名的作家,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最容易陷於這種極端。想靠新奇來取悅於人的努力,使人們遠離質樸自然的感情,他們筆下就充滿了矯揉造作和騙人的東西。古希臘小亞細亞的雄辯,到阿提卡就大大敗壞了;奧古斯都時代的鑑賞力和天才,到了克勞狄烏斯和尼祿時代就江河日下了;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類似的。何況現在已經出現了某些類似的鑑賞力下降的徵候,法國如此,英國也是一樣。

選自《人性的高貴與卑劣——休謨散文集》,楊適等譯,上海三聯書店,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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