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造字法:中國漢字的造字規律

六書造字法:中國漢字的造字規律

中國的漢字博大精深,想要真正掌握漢字,首先得了解造字的規律。那麼漢字的造字規律是怎樣的呢?六書造字法便是中國漢字的造字規律。

六書,首見於《周禮》,漢代學者把漢字的構成和使用方式歸納成六種型別,總稱六書。普遍採取的是許慎的名稱、班固的次序。六書是後人對漢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系統,也是最早的關於漢字構造的系統理論。當有了六書系統以後,人們再造新字時,都以該系統為依據。

雖然六書分析完備,但並不是先有六書後有的漢字。漢字早在商朝時,即已經相當發達。後世將漢字分析歸納,這才有了六種造字法。

六書造字法:中國漢字的造字規律

六書分別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若具體分析,“象形”、“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形聲”、“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轉註”、“假借”屬於“用字法”。

許慎《說文解字 敘》:“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

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 ,武信是也;

五曰轉註。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

”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 “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條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艸”(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侷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中較抽象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兇”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 “監”,表示它的韻母與“監”字一樣(古音及部分方言);“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兩字韻母相同。

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所以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 “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的特點。例如“功”字,既可視為以“力”和“工”會意,而“工”亦有聲旁的特點;“返”字,既可視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變形作“辶”)會意,而“反”亦有聲旁的特點。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轉註

屬於“用字法”。各說文家解釋不同。大致有“形轉”“音轉”“義轉”三說。江聲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屬老部。戴震認為轉註就是互訓,《說文解字》“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轉相為注,互相為訓”的例子。

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

假借

漢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發展起來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繪,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影象和筆畫來表現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指意的方式隨時造出文字來表現,於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表 ,這種跟借用的字的形義完全不合的字就稱為假借字。

假借字有兩類。一類是本無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說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字形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無形可像 ,就借語音相同的“背”來表示北方的意思。

許慎在《說文敘》裡所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就是這一類。在漢語發展過程中這一類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一類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當中本來有表示某個詞義的書寫形式 ,但是在使用當中不用本來約定俗成的字形而寫為另外一個意義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這一類在秦漢以上的古書中極為常見 。如借“湯”為“蕩”;《詩經·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斷壺”,借“壺”為“瓠”,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一類可以說是不造字的假借,後一類是在用字當中的假借。

在用字當中既然本有其字,為什麼還要另外寫一個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兩種原因。一種原因是寫書者倉促間寫為一個音同的字,歷代傳抄因其舊而不改;另一種原因是某一時期 、某一地區或某一師承,經常習慣以某字代某字用,後世傳寫也就一仍其舊。

六書問世後,人們造新字時,都以其為依據。如後出現的“貓”、“軑”是形聲字,“凹”、“凸”是指事字,“曱”、“甴”是象形字,“畑”、“辻”是會意字,“鑀”則形聲兼會意。

六書造字法應用廣泛,後來的日本文字亦依從六書而來。在這六種法則中,象形,是最直接的表達方式,因而在甲骨文、金文中,該字佔了大多數;相對簡便的方式為形聲法,如“鯉”、“鯰”字,只要用形旁“魚”就可以交代它們的類屬,再以發音相近的聲旁來區分就可以了。

由於形聲法造字快捷,到了近代,有80%的漢字都是形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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