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費法草案二審稿提請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要求公務活動節儉安排

反食品浪費法草案二審稿提請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要求公務活動節儉安排

【作者 郭元鵬】

反食品浪費法草案二審稿4月26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其中增加規定,要求公務活動用餐“節儉安排”。此前,反食品浪費法草案一審稿規定,公務活動用餐應當推行標準化飲食。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應當進一步加強公務活動用餐管理,更好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地方提出,“標準化飲食”的表述不明確。

公務用餐首次提出了“節儉安排”的概念。草案二審稿提出,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細化完善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規範,加強管理,帶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公務活動需要安排用餐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節儉安排用餐數量、形式,不得超過規定的標準。

眼下,全國各地都在倡導用餐文明,用餐節約。這是大勢所趨,保障糧食安全,保障食品供應,既需要守住“耕地紅線”,讓“中國人端牢中國的碗”,更需要從源頭治理餐飲浪費。 公務活動用餐涉及公共財政資金使用,無論從防止食品浪費、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角度,還是從節約財政資金的角度,都必然要“帶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這也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

因此,公務用餐“節儉安排”入法顯得十分必要。這個時候提出來,是和民心順大勢的。“節儉安排”什麼才是最好標準!很多年前,各地都在公務用餐上提出過不錯的辦法。比如,“四菜一湯”就曾經火熱,如今也一直在火熱著。但事實證明“四菜一湯”也未必就是真正的“節儉安排”。表面上看,“四菜一湯”從數量上來說,確實夠節儉的。比如,家庭用餐,隨著經濟條件越來越好,也早就是“四菜一湯”了,而公務用餐實施“四菜一湯”不就是“十分節儉”了嗎!

實際上“四菜一湯”和“四菜一湯”不同,只是“數量節儉”未必是“真的節儉”。有的“四菜一湯”花費不到100元,而有的“四菜一湯”花上1000元,甚至是幾千元也不在話下。從既往查處的“海吃胡喝”違紀案件來看,也有不少地方雖然“不進飯店進食堂”了,“不七個碟子八個碗”了,但是依然是驚人的浪費,名貴食材抵消了“四菜一湯”的節儉措施。

公務用餐“節儉安排”入法,要管好“味”還要管好“胃”。

一個方面是從味道角度,約束好公務用餐的“味”,也就是說對於食材需要約束,公務用餐必須是“普通的食材”“百姓的食材”,比如媒體曝光的“食堂油水太大”就是一個問題,名貴食材決不能進入單位食堂;一個方面是約束好公職人員的“胃”,不能讓他們想怎麼吃就怎麼吃,想怎麼喝就怎麼喝,不能有“餐飲發票變身辦公材料”的機會,對於“不進腰包的腐敗”需要零容忍。

“節儉安排”入法,仍需要進步一步細化標準。別滿足於以往的“四菜一湯”的約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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