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投資款如何在不同影片專案之間抵銷?

原創

文/汐溟

近期筆者代理一起合作拍攝影片合同糾紛再審的案件。該案件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屬於電影行業中的常規問題,較有探討的必要。

甲公司和乙公司合作拍攝A影片。甲主要負責投資和報審,乙主要負責拍攝和製作,同時甲也協助乙方的拍攝工作。甲按照約定向乙支付了投資款200萬元。此後,影片並未開機拍攝,影片專案事實上終止。收取了甲的投資款後,甲乙之間的合同也並未實際履行。後來甲乙又合作拍攝另一部影片B。雙方共同投資、共同製作。但在拍攝中,雙方的財務管理較為混亂。按合同約定,雙方應該向共管賬戶注資,但在履行中,僅有一部分投資款注入到共管賬戶中,大部分投資款並未注入到共管賬戶中,而是由各自單方在需要時支付。在決算時,為確保約定的投資比例不變,雙方同意將乙方超出其比例的150萬元投資款變為對甲方的墊資款,甲應向乙返還150萬元,當然,落實到文字層面,該約定較為模糊,埋下了糾紛的隱患。因為A影片專案長期停滯,甲基於A影片合同起訴乙,要求乙返還投資款200萬元。訴訟中,乙抗辯A影片200萬元投資款中的150萬元已經轉換到B影片中,對甲僅剩50萬元債務。該案中的投資款在影片專案之間的轉換,屬於抵銷及抵銷權的行使問題。

影片投資款如何在不同影片專案之間抵銷?

抵銷,係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於對等額內相互消滅的行為(陳華彬著:《債法通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398頁)。債權人可以單方的意思表示實現自己的債權, 實際上屬於債務清償的一種替代方法。我國《民法典》第568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就性質而言,抵銷權依抵銷權人的單方的抵銷意思表示發生效力,屬於形成權。抵銷權依當事人互享債權而存在,因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的等額消滅而消滅,因此又屬於債權的從權利。抵銷有法定和合意之分,在法定抵銷中,任何一方都有抵銷權。抵銷的法律效力在於,“當事人之間所抵銷的債務等額消滅。全部債務抵銷的,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債全部消滅;雙方的債務數額不等時,等額部分消滅,剩餘部分繼續有效。債權人對尚未抵銷的部分仍有受領清償的權利(陳華彬,同前)”。

影片投資款如何在不同影片專案之間抵銷?

抵銷最重要的構成要件便是雙方互負債務。

從債權的角度看,互負債務也就是二人互相享有債權。主張抵銷的一方所享債權稱為主動債權,相對方所享債權稱為被動債權。“雙方當事人互相負擔對應的合法債務,也相互享有對應債權,此為抵銷成立的前提(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二卷第三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75頁)。”

抵銷權的存在必須以雙方互負債務為基礎。在本文所涉及到的案例中,針對乙150萬投資款已經“轉換”到B影片專案的抗辯,甲提出兩種抗辯觀點:首先,否定在B影片專案上對乙存在150萬元債務關係,因為決算單語義模糊,這為甲爭取到有利的解釋空間。其次,否定債的可抵銷性,即便在B影片專案上,乙為甲墊付150萬元投資款,甲對乙負擔150萬元債務,但該類債務不得抵銷。因為在B影片拍攝過程中,甲乙之間形成合夥關係。在合夥關係未終結前,債務不得抵銷。易言之,此類債務性質有獨特性。

影片投資款如何在不同影片專案之間抵銷?

關於第一點,因為乙對甲債權真實存在,因此該種觀點無事實依據。針對第二點,涉及到抵銷的消極要件問題。並非所有的債務都可抵銷,抵銷之債受到一定的限制,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有三類債務不得抵銷,即債務性質、當事人的約定以及法律規定。在該案中,當事人並未對抵銷問題作出特別排除的約定;墊付投資款屬貨幣清償之債,債務性質在可抵銷之列;法律對合夥合同確實有一定的限定,此點值得討論。第一,合作拍攝影片合同所發生的糾紛,其案由一般被定性為合作創作合同糾紛,歸為著作權合同糾紛類,不作合夥協議糾紛對待。第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合夥合同終止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財產。”乙為甲墊付投資款,對甲享有債權,其抵銷的是甲的債務,屬甲乙之間的獨立債務關係,與合夥財產無關。因此,即便屬於合夥合同,該債務也可抵銷。

影片投資款如何在不同影片專案之間抵銷?

實踐中,有些電影公司之間基於長期的合作關係,可能同時或先後運營投資多個電影專案,有投資也有收益,彼此之間互負債權和債務。此時,任何一方均可行使法定抵銷權,使債務在等額範圍內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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