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件事情,讓我體會到,這愛情呀,還真的是脆弱。
我有一個女同學,從初三就跟男友在一起了,彼此父母都知道。高二的時候,我和這姑娘一個班,課間的時候聊天。姑娘比我們大一兩歲,比我們也要成熟一些。
她說:“你們會覺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但在我看來,得到的才是最好的。”不得不說,這句話對當時還“45度角仰望天空的哥特式憂傷”的非主流思想,造成了很大的衝擊。
那個時候,我覺得,他們會在一起很久。還真被我說中了,他們在一起8年,確實蠻久的。但也只在一起8年而已,與一輩子而言,還太短。
高中在一起3年,大學在一起4年,畢業後開始談婚論嫁。女同學家一開始要8萬8的彩禮(陪嫁一輛十幾萬的車),男友家覺得太多了,6萬6就行了。女同學家很好說話,同意了。
但他們卻不知,這份好說話,卻只是一次故意的試探。之後,男友家以買房、裝修沒錢為理由,將彩禮降到一萬一,寓意萬里挑一。女同學家不願意,這6萬6的彩禮本來就不多,現在還降到一萬一,有點太過分了!
男友家不以為然,咬定就給一萬一。其實只是吃定女同學了,畢竟在一起8年,該做的不敢做的都做了。若結不成婚,對女孩名聲也不好。
我這位女同學,雖然溫柔,但不是沒主見的人。看他家還沒結婚,都已經這樣算計她家了,覺得這段感情終究是錯付了。所以提出了分手,給這段8年的感情畫上了句號。而這男友,後來相親結婚,花了20萬的彩禮。
這樣的事情讓人無語,同時也讓人很不理解。為啥寧願花20的彩禮,娶相親認識3個月的人,都不願意花6。6萬娶戀愛8年的人?為什麼戀愛5年以上的情侶,還會因為彩禮這種事情分手?
一個經歷過這樣事情的人,給出了自己的答案,很扎心。
“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
有這樣一句話:有情飲水飽。啥意思呢?就是說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喝西北風就很滿足。
理想很豐滿,現在很殘酷,真的讓人餓十天半個月,看還能說明這樣的話嗎?
愛情和婚姻是兩種不一樣的關係,愛情靠的就是荷爾蒙。對彼此來電,就可以在一起。但婚姻是要吃飽飯的,
經營婚姻是要有責任感、人品、處理人情世故的能力
。
也就是說,戀愛只是說明你倆在一起了,僅此而已。當你把戀愛的那一套,企圖帶進婚姻的時候,註定你們有緣無分。畢竟,愛情不能當飯吃。
而戀愛時間長,只能代表你們之間沒有結婚的條件,其他的什麼也無法證明。究其根本,婚姻和愛情是兩碼事。
不過,也不用傷心,婚前不合適,分了也就分了。萬一結婚後才發現不合適,那才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利益為輔,三觀為主,感情最後”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考慮的是兩家人的三觀。
一般來說,多數家庭的觀點可以分為三種。首先,是男方父母覺得,彩禮就是花錢買兒媳。女方父母覺得,女兒是搖錢樹,得用女兒的彩禮給兒子買房。一個買,一個賣,一拍即合,沒啥矛盾。
其次,是男方父母覺得彩禮房子,孩子自己賺。若女方父母也這樣覺得,那小兩口辛苦一些,日子也會越過越好。
最後,是男方和女方父母,想法都比較先進。認為無論是彩禮還是陪嫁,都是給他倆的,不存在誰吃虧,誰佔便宜,這樣的家庭也能很幸福。
怕就怕,第一種遇上第三種,一個把兒媳當保姆,一個追求平等關係。那這樣的家庭,自然過不到一起去。
所以說,這彩禮堪比“照妖鏡”呀。
“把愛情看的太重要”
為啥戀愛多年,卻因為彩禮而分手呢?
最後一個原因很現實,那就是
把愛情看的太重要,還不懂溝通。
男生:你愛我,就應該把我放在第一步,而不是如此物質,只看彩禮。
女生:我跟你這麼多年,不配有這幾萬彩禮?說到底,還是不夠愛,不在乎!
一個這樣的想法,一個那樣的想法,又固執的不肯交流,只堅持自己的想法。當彼此都累了,不想爭吵的時候,就分手了。
所以說,永遠不要把愛情擺在第一位。
最後想告訴大家,若真的很在乎對方,那就各退一步,達成和解。彩禮多少不重要,別傷了感情。
若真的因彩禮而分手,也不用覺得可惜。畢竟,該合的分不了,該分的也合不來。
接受已發生的現實,別去糾結,成熟了,就好了。
【你們身邊有戀愛多年因彩禮而分手的情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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