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同意將自己買的房子給父母居住,“蘇大強”父親:不是我的,我不住

凌晨3點,兒媳在外面打麻將回來。公公不滿,要兒子和兒媳離婚。兒子寧願賣掉婚房,在外租房,也要避開父親,阻止他看孫子。女兒同意將自己買的房子給父母居住,父親:不是我的,我不住。

60多歲的李光明,有一個在上幼兒園的獨孫。因為只有一個孫子,李光明疼愛有加。他意想不到的是,在兒子兒媳萬般阻攔下,他長期見不到孫子,唯一的兒子不惜帶著孩子,跟著他玩起了躲貓貓,甚至為此為此大打出手。

女兒同意將自己買的房子給父母居住,“蘇大強”父親:不是我的,我不住

蹊蹺的是,當天上午兒媳給孩子辦理了轉園手續。事發突然,李光明瞬間不知所措。幾天前,他還寄希望於幼兒園,轉眼間唯一的希望也破滅了。

李光明和妻子已經分居很長時間,妻子一直住在長沙。

王愛蓮和妻子兒子一家關係和睦,隨時都可以見到孫子。

按照她的說法,是因為丈夫和兒媳的關係不和睦,才遭到了兒子的區別對待。

女兒同意將自己買的房子給父母居住,“蘇大強”父親:不是我的,我不住

兒子李晨否認禁止父親看望孫子的說法,並指責父親不管不顧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多次擅自前往幼兒園向,老師要求見孫子,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孩子的正常學習。

李晨把對父親的粗暴行為,解釋為誤會,他之所以賣掉婚房,租房居住,是因為不堪忍受父親對他家庭生活的影響,甚至他的婚姻,也已經到了瀕臨破裂的地步。

李晨在長沙從事裝修工作,18歲離家,人近不惑,才在長沙站穩腳跟。他從沒有給父親添任何麻煩,但父親一再製造事端,甚至要求他離婚。

李光明指責兒子的軟弱,沒有把他這個父親放在眼裡。

女兒同意將自己買的房子給父母居住,“蘇大強”父親:不是我的,我不住

李晨剛要解釋,就被父親強勢打斷。在李光明心裡,積蓄了很多對兒媳的不滿。

李晨和母親王愛蓮長期定居長沙,李光明獨居在湘鄉老家,因為房子年久失修,兩層的樓房中,只有一間能夠勉強居住。

李光明多次向兒子提出修繕,但都沒得到任何迴應。

兩年前,為了能讓父母安享晚,年李光明的女兒拿出了自己購買的房子,由李晨出資裝修後,提供給父母居住。

但在李光明看來,房子的最終產權歸女兒,他更希望能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才安心。

李光明付出了一生的心血來培養兒子,但自從兒媳來到後,兒子的態度發生了180度的轉變。

在李光明看來,兒媳不僅破壞了一家人的和睦,就連對長輩都沒有基本的尊重。

面對公公的譴責,王玲的態度十分淡然。

李光明想家裡的一切,希望家人都能夠按照他的意願去執行,但兒子兒媳有著自己的想法,這些都成為了小兩口不聽話、不孝順的表現。

有時候,王玲在外面打麻將,打到半夜兩三點回家。

李光明無法忍受王玲的生活方式,更替妻兒抱不平,在他眼裡,王玲不是一個合格的兒媳,也不是一個稱職的妻子,更不是一個負責的母親,原本幸福的家庭,更因為王玲的到來危機四伏。

在王玲看來,並非自己影響了富家人的關係,反而是公公幹預太多,已經嚴重了影響他們小兩口的正常生活,再加上公公的控制慾強,還總是無理取鬧,導致她和丈夫的婚姻也出現了危機。

在日常生活中,他們之間摩擦不斷彼此的行為,也一次次將公媳關係推至冰點。

在李晨的成長過程中,李光明是一個嚴厲的父親,從不允許兒子挑戰他的絕對權威。

當兒子成家立業,他無法接受兒子態度的變化,將所有的矛頭,指向了兒媳。

李晨與年輕的妻子王玲相差七歲,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他在包容妻子丈夫的寵愛,也使得王玲越發強勢。

然而,李光明總是以一家之主的姿態,試圖掌控一家人家人。兩強相遇,導致矛盾越來越激化。

夾在父親和妻子中間的李晨,曾多次想緩和兩人的關係,但面對強勢的父親,李晨不想當一個忤逆子,面對妻子,他也努力做一個體貼的丈夫。

王愛蓮表示,兒子兒媳雖然並不是絕對的順從,也因為他們有屬於年輕人的生活方式,自己完全可以接受。

在王愛蓮心中,丈夫是一個掌控欲強,還愛計較的人,結婚30多年,他總是為了大大小小的事,和每個人都爭吵不休,全家人都厭倦了吵鬧的日子,開始以躲避的方式,來避免爭吵。

調解原勸說李晨和王玲,無論如何,尊重長輩是應該堅守的底線。遇到問題,如果只是以逃避的方式去面對,而不積極主動化解,長此以往誤會會越來越深。

經過慎重思考後,李光明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是希望能由李晨出資,將老房老家的房子裝修,隨後每個月提供1000元的生活費,最後兒媳能向他低頭認錯。

李晨表示,只要父親不再繼續爭吵,一家人可以和睦相處,他就可以馬上落實。

王玲不願意認錯,認為公公這樣做只是為了強調自己大家長的身份。

最終雙方因為互不相讓,沒能和解。但李晨表示依然會盡一個兒子的贍養義務,照顧好父親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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