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意義上的“斜槓青年”,
是要有變現能力的。
也就是說,
當一個人可以被稱為“斜槓青年”的時候,
他的斜槓兩旁的每一個身份,
都能夠為他帶來收入,
兩百多年前的亞當·斯密,
就是這樣一位不折不扣的“斜槓青年”,
而且還很硬核。
亞當斯密在牛津的學習經歷非常不愉快,
大的收穫沒有,六年期間,
英語水平突飛猛進,
徹底擺脫了蘇格蘭鄉村口音。
當他從牛津畢業,
回到蘇格蘭老家科卡爾迪的時候,
那些年,正好碰到英國內戰,
亞當斯密只能在家賦閒兩年。
後來實在呆不住了,
他決定去愛丁堡碰碰運氣。
他在沒有取得愛丁堡大學正式教授的情況下,就開堂授課。
最一開始,他的課程內容比較模糊,
主要包括了英語寫作和文學評論,
漸漸地,他形成了一門成熟的課程——修辭學。
亞當斯密的修辭學,
帶著非常鮮明的“直男”特質,
總結下來一句話,就是利用樸實的文體,
避免華麗、冗長的描述,
讓人一眼就能看明白作者想要表達的內容。
那個時候,
蘇格蘭的英語教育水平還比較低下,
在課程上,他把邏輯論證的內容也加入其中,
亞當斯密的體制外教學大獲成功。
前來參加的聽眾,
主要是法學專業和神學專業的學生,
能夠在這兩個領域就讀的人,
家庭背景大多非富即貴。
愛丁堡這種自由的學術市場機制,
給了亞當斯密大展拳腳的機會,
透過英語講座的形式,
傳授修辭學的內容,
每年獲得了100英鎊的收入。
這樣的收入,
已經超過了當時蘇格蘭絕大多數的政府官員,
這個時候,亞當斯密也才25歲。
得益於他的課堂實踐,
不久之後就得到了他的母校:
“格拉斯哥大學”的垂青。
在1751年,他被學校任命為邏輯學教授,
在愛丁堡的修辭學教學經驗當中的
邏輯論證的內容稍加整理,
就直接應用到了大學邏輯學的教學成果當中。
他在格拉斯哥大學的教學任務,
也包括了哈奇森的法學研究內容,
哈奇森是亞當斯密早年的哲學導師,
得益於教學過程當中的邏輯學訓練,
他的法學研究成果也相當豐碩。
比如從獵人、牧羊人、農夫
這三種截然不同的職業上,
他得出了謀生方式的差異,
會對國家法律的形成,產生各自的影響。
不久之後,
他從哈奇森的法學概念“財產權”當中,
總結了“合同”作為財產權實現的方式,
也就必然包含著“交換”。
這種“交換”就意味著,必須考慮交換的比例,
也就是所謂的“價值”,不可避免地,
還需要討論價格和貨幣,在這些思考當中,
經濟學的雛形就已經逐漸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