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的勞動法】10月起,這些勞動法新政要正式實施啦!

【身邊的勞動法】10月起,這些勞動法新政要正式實施啦!

十月起,以下勞動法新政將正式實施。

來看看,有你的城市嗎?

北京

1

明確港澳臺居民及外國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主體資格

2021年10月1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北京市財政局聯合釋出的《關於持及人員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生效。

《通知》

明確了

在本市居住但未就業、年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證件在有效期內,

可以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

確立北京自貿區企業特殊工時辦理的適用範圍

2021年10月1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釋出的《關於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最佳化企業特殊工時辦理流程推行告知承諾制的通告》正式生效。

《公告》明確了北京自貿區企業特殊工時辦理的適用範圍。

具體而言,企業符合下列條件,申請特殊工時可採取告知承諾制,進一步最佳化辦理流程:

北京自貿區內註冊的企業及外地企業在北京自貿區設立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人);

已經在本市取得特殊工時行政許可;

符合《北京市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辦法》(京勞社資發〔2003〕157號)第十七條有關規定情形,企業名稱發生變化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行期限已滿,需要重新申報。

山西

1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2021年10月1日起,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釋出的《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正式生效實施。

《新規》將全日制用工最低標準調整為

一類1880元、二類1760元、三類1630元。

同時,新規將

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依次為一類10。8元、二類10。1元、三類9。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19。8元、二類18。5元、三類17。2元。

廣東

1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

2021年10月1日起,《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修訂版)》正式生效實施。

《規定》規定了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由裁量權的適用標準。《規定》第八條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

不予行政處罰

。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

不予行政處罰

。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不予行政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繳費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021年10月1日起,廣東省人民政府釋出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正式生效實施。

《規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調整:

一是

繳費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二是

新增3類人群納入保障範圍;

三是

明確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將宮外孕納入生育保險保障範疇,孕期4個月以下流產/引產人員可按醫院意見申領生育津貼。

3

釋出港澳臺居民在省內參加養老、工傷和失業保險辦事指南

2021年10月1日起,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印發的《港澳臺居民在廣東省參加養老、工傷和失業保險辦事指南》正式生效。

《指南》以附件的形式釋出了《港澳臺居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失業保險辦事指南》、《港澳臺居民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事指南》、《港澳臺居民延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辦事指南》、《港澳臺居民一次性躉繳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辦事指南》。

甘肅

1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2021年10月1日起,《甘肅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正式生效。

《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後,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工種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對於首次上崗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施工單位應當在其正式上崗前安排不少於三個月的實習操作。

山東

1

工會應當與用人單位建立協商制度

2021年10月1日起,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山東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正式生效實施。

《條例》分為6章,從監督組織、監督實施、監督保障等方面作了規定。其中,第七條規定,工會與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協商制度,定期就涉及職工合法權益事項進行協商,積極協調勞動關係,化解勞動糾紛。工會應當教育職工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引導職工依法表達合理訴求。用人單位應當配合工會依法實施勞動法律監督。

哈爾濱

1

確立低溫津貼的發放標準

2021年10月1日起,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哈爾濱市寒冷季節室外勞動保護規定》正式生效實施。

《規定》明確,寒冷季節為

每年12月至次年2月

期間,低溫津貼的發放標準為

每人每月最低200元

END

編輯 | 喬一的桃子

律師 | 歐朗

【身邊的勞動法】10月起,這些勞動法新政要正式實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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