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士官檔案年齡與身份證不相符,怎麼辦

作者|灰灰菜編輯

轉業士官檔案年齡與身份證不相符,怎麼辦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2008年入伍的戰士,打算轉業回家安置,但就在這段時間整理檔案的時候,發現檔案中的部分材料顯示的年齡與本人實際年齡不符,以及身份證號碼也對不上。我想問一下,這我的檔案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會不會影響我轉業安置呢?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編輯解答):

你好戰友,對於按規定需要集中移交的退役士官檔案,也就是像你這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你們的檔案會由省級退役軍人廳按照年度有關退役安置工作通知規定組織稽核,稽核合格的按時發出接收安置通知書,對有疑義的及時與軍隊大單位相關部門溝通,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檔案材料退回軍隊大單位相關部門,並說明退檔原因。

對照你的問題內容,應該是當初入伍時改了年齡,填錯的可能性也有,但被認定的機率很低,當然這只是我的猜想,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一般你的檔案在送地方稽核後,肯定是過不了審的,會給你退回,因此建議你選擇自主就業,以免浪費時間。

如果能被認定是填寫錯誤,確實是由於當時給你辦理入伍手續的工作人員填錯,導致你檔案年齡與身份證號碼對不上的問題,小編找到了一份與此相關的政策規定,你可以作為參考:

根據民政部辦公廳 總參謀部軍務部關於印發《退役士兵檔案移交稽核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參務〔2013〕360號2013年10月12日)規定:

檔案中《應徵公民入伍批准書》、《士兵登記表》和士官退役時本級《士官選取登錄檔》缺失的,需出具由總參謀部軍務部統一制發、軍隊大單位軍務部門稽核蓋章簽發的證明材料。其中,《應徵公民入伍批准書》還需由入伍地人民武裝部出具證明;其他缺失材料由軍隊大單位軍務部門出具證明。

小編還跟地方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做了溝通了解,一位移交安置辦的工作人員給小編這樣的建議:建議你透過所在部隊及時主動對接當時入伍地人武部合法處理檔案中有關問題。如果檔案存在問題不能妥善合法解決,地方安置部門稽核又未予透過的,將不予接收,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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