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丈夫下班後昏倒呈腦死亡狀態

2021年4月9日上午,

黃梅香

接到一個從漳州打來的電話,說丈夫張健在公司宿舍倒下了,情況危急。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黃梅香立即帶著家人趕到了漳州市龍海市角美鎮,幾個月後一家人再次重逢,沒想到是這樣的狀況。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黃梅香

同事說看他下班回來沒有吃飯就上去睡了,

是有一個人進去拿東西,

去拿東西才發現的。

張甜

4月9號9點27分的時候,

他是腦幹出血,

現在醫生已經說,

基本沒有什麼醫治的可能了。

公司方:個人身體原因導致意外發生

家屬表示,張健已經處於腦死亡狀態,未見康復的跡象。她們認為在這次意外當中,公司方要負責。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公司方代表劉經理認為

張健是因個人身體原因導致意外產生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家屬:張健過勞工作致昏迷

妻子黃梅香認為,張健平時身體很好,沒有聽說有高血壓等病症,她覺得這次發病是過勞工作導致的。

黃梅香

他工作是晚上6點上到第二天早上6點。

臘月十三就過來了,

一直都是上夜班,

所以我就懷疑他是勞累過度。

就是再好的身體每天上夜班,

也是吃不消的。

家屬希望公司先墊付醫療費用

雙方說法不一的情況下,

法律人士建議家屬做工傷鑑定,

但工傷鑑定等待結果需要時間,

而張健的治療費卻一刻都不能停。

儘管好轉的可能性越來越小,

家屬們仍希望抓住最後的機會。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但公司方代表劉經理表示,

在以往溝透過程當中,

家屬方情緒激動,才

讓糾紛化解進度緩慢。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調解小組認為,雙方都要試著站在彼此的立場上思考問題,理性面對,當然維權也應該合理合法。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拋開過去情緒不談,眼下最主要問題是:

張健每天都需要七八千元的醫療費用

,黃梅香和女兒紛紛表示,這對於他們家裡的經濟狀況來說,實在無法負擔。

黃梅香

本來我們家就是靠我丈夫,

我還有一個兒子在上高中,

我真的拿不出那麼多錢。

公司:未同意後續墊付已在組織員工捐款

對於墊付醫療費一事,

調解小組與公司方代表劉經理進行溝通。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劉經理

劉經理

上報我們也上報了,

現在已經墊了一萬五出去。我們也知道這個病很難治,有可能會昏迷,就是變成植物人,那我們說這個要幫到員工,我們也在發動員工捐款。

調解小組:公司可考慮人道主義補助

調解小組建議,在籌齊捐款之前,公司方可以給予家屬一些人道主義補助。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調解小組一番溝通後,

劉經理決定與公司領導協商。

最後在

龍海市司法局角美司法所的協調下,

雙方最後達成一致意見。

龍海司法局角美司法所調解員 郭文宗

協議是支付25萬元,加付給家屬16000元的住宿費用和旅車費用,雙方已經達成協議。

法律人士:工作超時可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2021年4月24日,調解小組得知一個不幸的訊息,張健已經去世了。我們為張健的離去感到惋惜,衷心希望家屬們可以早日走出悲傷。

連續多日工作12小時,不在工傷認定範圍內?男子腦死亡該由誰來負責

調解小組也想借此提醒大家,關注身體健康,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僱用單位也必須合法用工,關心員工的身體,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丁兆增教授

根據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員工在用人單位

每天加班的時間

不得超過三個小時,

每個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

有違反

加班規定的,

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舉報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