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蓋有獎”提前結束,為啥? 律師:提前終止兌獎構成違約

“開蓋有獎”提前結束,為啥?

律師:提前終止兌獎構成違約

明明商品上標明的活動期限未到,某品牌白酒經銷商卻單方面聲稱活動提前結束,這讓消費者曹先生感到很糟心。於是,他向當地消保委投訴。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範曉林

通訊員 易志鑫

【案例回放】

集齊瓶蓋卻不可以兌獎

消保委稱涉嫌欺騙誤導

消費者曹先生向蘇州市吳江區震澤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震澤消保委”)反映,其在震澤鎮某酒業商行購買某品牌500毫升白酒1瓶並中獎,瓶蓋上貼的標籤清楚標記著集滿3個瓶蓋可以兌換1瓶125毫升白酒,活動截止日期為當月月底,還標註了酒行名稱和聯絡電話。

為了核實活動是否真實有效,曹先生於是致電酒行,誰知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他,由於預備的125毫升規格白酒獎品已提前兌換完了,所以活動提前終止。也就是說,曹先生集齊的3個瓶蓋不可以兌換白酒獎品。曹先生認為,按照白酒上的標識說明,自己買白酒的時間尚在活動期限內,既然按照約定,兌獎期限未到,商家在消費者不知情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兌獎,不願意履行承諾,屬於失信行為。因此他向蘇州吳江區震澤消保委投訴。

震澤消保委工作人員按照曹先生提供的資訊,立即展開調查。該酒行營業員稱,白酒獎品確實已經兌換完畢,酒行無法再給消費者曹先生提供獎品。工作人員根據企業登記系統資訊,聯絡酒行負責人,告知其欺騙誤導的經營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既然舉辦有獎銷售的促銷活動,就應該履行自己的承諾。經勸導協調,該酒行負責人表示,將向廠方再進一批125毫升規格的白酒,確保在月底前中獎消費者都能兌獎,曹先生可以在3天后到店兌換獎品。

【專家分析】

提前終止兌獎構成違約

不誠信行為也有損商譽

針對此案例,江蘇路漫律師事務所王雲霞主任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依據相關法律條例,消費者到該酒業商行購買白酒,雙方確立買賣合同。酒業商行公開的兌獎行為對消費者及酒業商均具有約束力,在標註的活動截止日期前,消費者均有權憑中獎憑證要求該商行兌換獎品,商家提前終止兌獎承諾的行為構成違約,其不誠信的行為也會對其商譽造成負面影響。

【消費提醒】

參與促銷多個心眼

保留證據以便維權

蘇州吳江區震澤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醒消費者,參與商家促銷活動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讀懂規則。要仔細閱讀活動規則並掌握細節要求是有效參與的前提條件,查驗商家是否留下有效聯絡電話、兌獎條件及方式,並留意這些資訊的可靠性。對含糊不清的內容應及時聯絡商家進行核實,避免因混淆、誤解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甚至糾紛。

二是要理性參與。消費者在參與商家促銷活動時應理性對待,充分考慮參與此類銷售行為的有效性及可行性,不要一味聽信宣傳,盲目跟風。

三是要參與過程中注意個人資訊保安的保護。面對商家打著集贊旗號,要求提供個人資訊的行為,要保持警惕,以防個人身份資訊、手機上的各種隱私資訊、銀行賬號等被不法分子竊取加以利用,造成自己隱私和財產受到侵害。

四是要保留證據。在達到兌獎條件時,要透過收藏、截圖等形式保留證據。遇到商家不兌現禮品、不履行承諾等行為時,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親自當消協,用有力的證據進行有效的維權,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開蓋有獎”提前結束,為啥? 律師:提前終止兌獎構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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