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業匯票到期後,關於ECDS託收的困惑,到底有哪些

原華泰資管票據團隊負責人:王志鵬

電子商業匯票到期後,關於ECDS託收的困惑,到底有哪些?自20201年1月11日起,票交所修改的ECDS應答規則即將生效。然而,在最近的幾單業務中,筆者深感ECDS,尤其是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在規範化的道路上,仍然任重道遠。

電子商業匯票到期後,關於ECDS託收的困惑,到底有哪些

企業開戶銀行是興業銀行,在開戶時,選擇的票據到期自動提示付款,這本應是一個對持票人非常有利的功能,不用天天看日曆,是否有票據到期,更不用擔心沒有及時提示付款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首先,自動提示付款項下,系統選擇線上託收,還是線下託收,並沒有清晰的說明。比如,興業銀行規定,如果持票人託收開戶行和承兌人兌付行同為興業銀行,只能選擇線下託收。又比如,諸多財務公司、小銀行,尚未開通線上託收功能,如果選擇線上託收,系統提示託收失敗,而不提示對方不支援線上託收。

說完銀行,再說企業。一些大的企業,在規範管理方面,要求很高,明確表示,不支援線下託收。作為從業者,能夠理解,線上託收,承兌人確認即可,線下託收,工作量會增加。筆者熟悉的某從業者,開戶行是興業銀行,接連兩筆到期票據,自動託收,都被拒付,且拒付理由為請線上託收。通常的拒付理由,都是承兌人賬戶餘額不足,或者是承兌人拒付,由於線下託收而拒付,說明並非承兌人無力兌付。

電子商業匯票到期後,關於ECDS託收的困惑,到底有哪些

ECDS系統,有線上託收和線下託收兩種方式選擇。按照票交所53號文,我們可以發現,之前只有7家試點財務公司可以線上清算。按照53號文要求,除這7家財務公司及代理接入ECDS的財務公司,財務公司可以申請線上清算。在ECDS系統移交票交所之前,諸多小銀行、信用社、財務公司,都是透過代理接入ECDS,而代理接入,大多都沒有辦法實現線上清算。

ECDS選擇了線上清算和線下清算兩種方式,承兌人是否可以由於持票人選擇了線下託收而拒付呢?該拒付是否會計入到企業的兌付記錄,進而影響徵信?按照現行的管理辦法,ECDS並不區分拒付理由,雖然票據拒付還沒有被納入徵信範圍,但銀行、收票人等利益相關方肯定會關注企業票據兌付情況,進而作為對其承兌票據風險定價的部分依據。

前文所說兩家企業,一家是A股上市公司子公司,國企,信用良好,另一家是民營上市公司,行業龍頭。對於持票人來講,拒付都是損失,於是開始尋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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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企業的拒付理由,是請線上託收,可是興業銀行的規定是,如果雙方都是興業銀行開戶,如果選擇自動託收,系統預設是線下託收,如果是人工託收,如果選擇自動託收,會提示提交銀行失敗。這就出現了一個很尷尬的問題,企業在規定兌付方式的時候,是否知曉銀行的規定?而銀行利用自身優勢,規定只能選擇線下託收,又是否符合監管規定?

電子商業匯票到期後,關於ECDS託收的困惑,到底有哪些

企業內部有規定,開戶銀行有規則,二者出現矛盾的時候,就是整個市場秩序受到了傷害。

(文章來源:天下通商貿-讓電票學習更簡單,做電票知識普及的領航者,關注“讓電票學習更簡單”抖音號,免費獲取全套電票影片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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