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暇時間約上三五好友小酌幾杯
想必是不少人的生活愛好
但是你注意看過沒?
自己喝的“高檔進口酒”瓶身上
有沒有中文標籤?
如果沒有,那你很可能喝到了
沒有合法來源的酒!
近日,同安區市場監管局
立案調查了一批沒有合法進口
通關票據和中文標籤的進口洋酒
並依法進行查處
286瓶進口洋酒無中文標籤
軒尼詩、馬爹利、卡慕……
這些品牌進口洋酒整整齊齊擺放在店內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檢查時卻發現
它們瓶身上都沒有中文標籤
且這家酒水商行的經營者
無法提供相應進貨憑證和檢驗檢疫證明
同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
經查,該批無中文標籤的洋酒涉及上述品牌的十幾個品種、規格,共計286瓶,貨值共計189500元,被查獲時涉案洋酒均未售出。
經英國國際洋酒協會有限公司廣州代表處人員鑑定,該批洋酒不存在冒用他人商標的情況。在執法人員監督下,該酒水商行經營者委託廈門中集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批洋酒進行了抽檢。經檢測,該批洋酒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並出具了檢驗報告。
經營者隨後承認
該批次洋酒是從他人手中回收
想放在店內銷售獲利的
但沒有取得這些洋酒的
檢驗檢疫證明檔案和相關進貨票據
執法人員指出
該酒水商行銷售無中文標籤和檢驗檢疫證明洋酒的行為,違反《福建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構成了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貨物的行為。根據《福建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參照《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行政處罰裁量權的使用規則》《廈門市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同安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35000元的行政處罰。
涉案洋酒。
給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提醒
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法規定
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而在追溯體系中,索證索票是最關鍵的書面證據。法律界人士指出,當前一些酒水商行想透過回收高檔酒再轉售牟利,很容易造成索證索票漏洞,一方面給假酒混入開啟方便之門,另一方面也不符合食品追溯體系的要求。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
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籤,否則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禁止進口和銷售。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商行作為銷售“無票無證”酒的主體,倘若銷售的產品存在問題,將承擔全部法律後果。
最後,晨晨要提醒一下
愛喝酒的小夥伴們
不要盲目相信無中文標籤的酒類
是“進口、原裝、高階”酒
購買酒品時,要選擇
具有規範經營資質的商超和專賣店
並仔細檢視包裝上的中文標籤
同時,要注意索要購物發票等消費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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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廈門日報記者:陳泥 通訊員:劉啟國 林絢珊
編輯:李一揚 稽核:楊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