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科技城50億引導基金管理細則公佈:降低返投門檻,設立容錯機制

【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裴熔熔 徐兵 陳詩昂)

去年9月份,中原科技城在鄭東新區揭牌,總規模50億元的產業引導基金同步宣佈設立。這個基金如何落地執行?參與者將享有哪些權益?

9月6日,中原科技城科創金融政策釋出會在鄭州舉辦,《中原科技城產業引導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釋出,鄭東新區黨工委委員,鄭州中原科技城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趙凱對《管理辦法》進行了現場解讀,並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中原科技城50億引導基金管理細則公佈:降低返投門檻,設立容錯機制

據介紹,該基金由財政全額出資,旨在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和放大效應,引導創業投資主體對中原科技城內的創業企業開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助推科技創新型企業快速發展,主要投向數字文創、資訊科技、前沿科技、生命科技、人才教育五大產業領域。

在管理機制上,中原科技城產業引導基金做出了諸多創新,以保證基金不“遲到”,不“早退”,為創業投資主體充分背書。

“首先是政府出資比例科學靈活。基於此點要求,《管理辦法》裡規定引導基金在單個天使投資子基金中的出資比例最高可提高至40%。這意味著我們政府最高可承擔子基金40%的投資風險,這還不算透過母基金撬動的其他財政配套資金。”趙凱說。

根據《管理辦法》,引導基金作為母基金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天使投資子基金”“創業投資子基金”“股權投資子基金”等各類子基金。以參股(出資)子基金、跟進投資方式進行投資運作。引導基金在單個子基金中的出資比例原則上不高於20%;在單個創業投資子基金中的出資比例可提高至30%;在單個天使投資子基金中的出資比例可提高至40%。

其次是降低返投門檻。《管理辦法》要求子基金投資於鄭東新區範圍內且符合中原科技城產業導向企業的投資金額不少於引導基金出資額的1。2倍。這個返投比例在全國處於適度且偏低水平。

為推動基金更好地開展創業投資,建立良性迴圈的孵化生態,《管理辦法》還提出要最大化讓利。子基金到期退出時,股權溢價收益的50%讓利給子基金管理團隊及其他出資人。在回購上也給予更大的寬鬆空間。自引導基金投入後4年內(含4年)回購,對外投資達到實收資本80%,其回購價格不低於原始投資額;4年以上10年以內(含10年)回購的,也只收原始投資額及同期1年期LPR之和,相當於除本金外,只收部分較低的利息。

與此同時,《管理辦法》對子基金投資標的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期、投小微”。但早期投資普遍週期長、風險大,所以設立了容錯機制,給予免責或從輕定責,給市場更多發揮空間,充分調動子基金運營積極性,不讓基金“睡大覺”。

除此之外,《管理辦法》還明確了子基金管理機構的遴選條件、投資標的的選取規則、服務事項以及禁止情形等內容;後續還將推出《實施細則》等配套政策,為引導基金落地實施搭建完備的制度體系和組織架構。

“經過一年的努力與發展,我們在完善《管理辦法》的同時,目前已與復星集團和交銀資本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未來我們將開展更多類似創新合作,誠邀各優秀機構到中原科技城設立子基金,為大家打造優質的金融軟環境,培育科創企業更快更好發展。”趙凱說。

責編:劉安琪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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