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補500萬元,鶴壁出臺28條財政舉措支援科技創新發展

【大河財立方訊息】

日前,鶴壁市政府辦公室釋出《鶴壁市支援科技創新發展若干財政政策措施》,圍繞支援對接國家、省戰略科技力量體系,支援產業創新發展等方面出臺28條舉措。

詳情如下:

一、支援對接國家、省戰略科技力量體系

1.支援實驗室體系建設。對新建或引進的省實驗室,根據實際需要,給予開辦費和建設期研發經費支援,並爭取省財政研發補助。

2.支援建設公共科技研發平臺並給予獎勵。(1)對新認定或引進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補;(2)對新認定或引進省重點實驗室,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補;(3)對新認定或引進的省技術創新中心、省新型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補;(4)對新認定或引進的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企業技術中心、省國際聯合實驗室、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財政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補。(5)對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基地,按省獎補額度給予1:1配套獎勵。同一研發中心申報成功的同一級別的平臺不再重複支援;同時被認定為不同級別的,按照就高原則獎補資金不重複發放。

3.支援改造提升現有市級以上創新平臺。建立穩定支援機制,對各類國家級、省級研發平臺,績效考評合格以上並獲得國家、省資金支援的,市財政按照省支援金額1:1的比例給予配套獎勵。

對市級創新平臺按照其執行管理辦法定期績效考評,考核優秀的獎勵10萬元,考核良好的獎勵5萬元,對建設執行績效優秀的連續三年進行重點支援;考核合格的無獎補,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連續兩次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級創新平臺稱號。

4.支援凝練一流課題。聚焦世界前沿技術、“卡脖子”技術、應用型關鍵共性技術,支援啟動一批重大課題。對承擔省級重大科技專項、省重點研發專項等專案的企業,按照省實際到位支援資金1:1的比例給予配套支援,用於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對市重大科技專項專案,單個專案支援50萬元—200萬元,財政引導企業研發投入係數不低於3倍。

二、支援產業創新發展

5.發揮科技創新、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作用。高效運作總規模5億元的科技創新投資基金,積極爭取與河南省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母基金新設立子基金,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支援創新創業。

6.鼓勵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採用“基礎+增量”的補助方式,根據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情況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後補助支援,引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

7.支援企業向科技型企業轉變。對首次和連續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配套獎補;對整體遷入鶴壁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企業的規模和貢獻,市財政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補。

8.加大支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和應用力度。對獲得國家、省首臺(套)的成套裝置、單臺裝置,對研發製造單位按照省級財政獎勵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9.對列入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名單和認定為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專案,按照省級財政支援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透過技術成果轉化、委託研發和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等獲得實際收入的,按照省級財政支援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支援科技開放合作

10.支援開展關鍵重大技術需求揭榜攻關。鼓勵市內企業藉助省內外科技力量攻克鶴壁市產業發展技術難題,對“揭榜掛帥”形式產生的專案,按技術交易額的30%給予支援,每個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11.鼓勵積極爭取國家專案。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專案的單位,市財政按專案上年度實際獲得省級獎勵資金1:1的比例給予配套支援。加強國家重大科技專案中央和地方協調聯動,對國家明確要求地方配套實施的專案予以足額保障。

12.支援科研成果轉移轉化。對在鶴企業購買市外先進技術成果並在鶴轉化、產業化的,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後補助,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市內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實施技術轉移轉化,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後補助,每家單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實施鶴壁市科技惠民計劃,根據實施成效給予實施單位10萬元—20萬元的支援經費。

四、支援科技與金融融合

13.支援開展科技信貸業務。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貸款業務”,對省市“科技貸”企業,補貼實際貸款產生利息的50%;單個企業單筆獲得的補貼不超過2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科技企業開展合作,積極為企業提供信貸支援。

14.鼓勵金融產品創新。獲得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貸款,並在市智慧財產權局備案的,對其貸款利息、評估、擔保、保險等費用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額50%、年貼息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科技企業參加科技保險,投保省市“科技貸”相關抵押保險和信用保證保險類險種、投保企業財險類險種的,分別按實際保費支出的50%、40%給予不超過30萬元補助。

15.支援科技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科技企業在滬深交易所首發上市的獎勵500萬元,該獎勵分階段實施:在河南證監局輔導備案,給予50萬元獎勵;獲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受理首發上市申請材料,給予50萬元獎勵;成功上市發行後,給予剩餘獎勵。科技型企業在北京證券交易所實現上市的,依據鶴壁市相關政策給予獎勵。

對在境外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科技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科技企業運用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債、私募債、資產證券化等方式開展直接融資的,按照實際發行金額給予1‰的發行補貼,單次最高限額50萬元。

五、做大做強高等院校

16.多渠道籌措高等院校建設資金。切實落實有關財稅優惠政策,激發社會資本投資高等教育積極性。推進鶴壁工程技術學院建立獨立本科院校;支援鶴壁職業技術學院等院校加大與省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的合作,優先支援其合作專案。

六、支援科研院所發展

17.做優做強市農科院。支援市農科院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和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加快構建與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經營體系相適應的現代農技推廣體系,建立配套設施完善的科學試驗、農業新技術示範新基地。深化與國內頂尖科研團隊合作,共同籌建新型研發機構,優先安排資金支援能夠提升鶴壁市種業品牌影響力等領域的技術攻關,選育更多農作物優良品種。

七、支援打造一流人才政策體系

18.建立高層次人才支援體系。對新認定的“中原英才”計劃人選,按省獎勵1:1的比例進行配套;對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的,按省獎勵1:1的比例配套獎勵。對新認定的“興鶴英才”計劃科技領軍人才,根據人才類別和專案評審情況,給予最高500萬元專案獎勵資金支援;對新認定的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按照團隊領銜人員層次和專案評審情況給予20萬元—500萬元專案獎勵資金支援。

19.加大高層次人才科研支援力度。對獲評國家重點人才計劃創新領軍人才人選、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等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國家重點人才計劃青年專案入選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青年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按照《鶴壁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援辦法》有關規定,以科研專案形式進行獎補。

20.提供住房優惠政策。創新方式方法,透過給予購房補貼、租房補貼及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為高層次人才“引得進、留得下、幹得好”創造環境。

21.支援對接高階人才資源。對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中原學者工作站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經批准設立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省級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最高60萬元、20萬元資助。對新招收的全職脫產博士後,按照省實際到位支援資金1:1的比例給予配套支援。發揮產業專家智庫作用,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每年為每個智庫提供20萬元諮詢經費,謀劃產業發展路徑,引領重點產業科學發展。

八、支援加快佈局科技領域新基建

22.支援佈局大科學裝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在鶴壁市具備一定優勢的基礎研究領域,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佈局建設大科學裝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土地等費用由所在地投入,工程投資及裝置購置等費用一般由市、縣區分擔;適合市場化運作的按照市場化模式建設運營。支援各縣區建設大科學裝置,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九、支援雙創載體平臺高質量發展

23.標準化推廣“智慧島”雙創載體建設模式。支援市科創新城(鶴壁東區)複製推廣“智慧島”建設模式,構建市場化運營主體。運營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融資的,給予最高30%貼息補助,市、區兩級按照1∶1比例負擔;建設期滿透過考核的,市財政給予一定額度後補助獎勵。

24.支援打造“雙創”專業化平臺。建立雙創平臺績效考核後補助機制,將申建國家級、省級平臺、孵化科技企業數量等效益指標作為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含專業化)、雙創示範基地、星創天地、農業科技園區等創新服務載體績效考核重要指標,根據考核結果給予不超過30萬元執行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大學科技園、專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支援構建一流創新生態

25.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援科技企業創新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援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強政策宣傳,最佳化納稅服務,更好支援科技企業創新發展。

26.支援組建高能級創新聯合體。支援按照創新龍頭企業或產業鏈領航企業牽頭、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模式,組建“體系化、任務型、開放式”的高能級創新聯合體,對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產業鏈上下游聯合攻關並取得重大突破、實現成果行業共享的創新聯合體,按省實際到位支援資金1﹕1的比例給予配套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7.支援大型儀器設施購置共享。完善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管理體系,透過實施“創新券”“後補助”“以獎代補”等措施,建立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激勵引導機制,支援各創新平臺對外提供有償開放共享服務,鼓勵和支援非涉密和無特殊規定限制的科技資源向全社會開放和共享,全面推進鶴壁市大型科研儀器共享服務。

28.鼓勵區域創新發展。引導各縣區最佳化創新生態,帶動加大研發投入。鼓勵各縣區參照制定本轄區配套獎勵政策,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積極爭取省財政獎勵。

責編:陶紀燕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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