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銀行及一支行合計被罰290萬:承兌匯票業務不審慎等

中新經緯9月23日電 銀保監會23日公佈罰單顯示,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旗下一支行合計被罰款290萬元。

黑銀保監罰決字﹝2022﹞14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未準確計量信用風險加權資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黑龍江銀保監局決定對其罰款50萬元。

龍江銀行及一支行合計被罰290萬:承兌匯票業務不審慎等

同日公佈的黑銀保監罰決字﹝2022﹞13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龍府支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審慎

,黑龍江銀保監局決定對其罰款240萬元。

龍江銀行及一支行合計被罰290萬:承兌匯票業務不審慎等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為2022年9月16日。

官網介紹,龍江銀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於2009年12月25日正式對外掛牌營業,是在原齊齊哈爾市商業銀行、牡丹江市商業銀行、大慶市商業銀行和七臺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礎上合併重組而設立的省級城市商業銀行,在黑龍江省內13個地市均設有分行,轄屬營業網點222個,在黑龍江、湖北、安徽、福建、寧夏等5省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11家。

據天眼查APP,龍江銀行哈爾濱龍府支行成立於2010年8月,企業型別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目前負責人為劉豔秋。(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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