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美電器遭遇專利重複授權

新會東美電器公司是專業生產多士爐的廠家,其產品款式新穎、質量優良,遠銷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深受消費者喜愛和好評。2002年,東美公司發現順德某廠家將本行業早已生產銷售的多款多士爐,僅透過對其按鈕等零部件作區域性改變向國家專利局申請了多個外觀設計專利,企圖將已公開的公知技術變為自己的專利技術來限制同行其他企業的生產銷售。

東美電器遭遇專利重複授權

東美公司發現這一情況後找到了專利

代理

公司,透過多方檢索和查證發現,涉案專利同申請日以前的其他專利相同或相似,屬於重複授權專利。根據

專利法

的規定在後專利應當被無效。於是,東美公司對順德某廠家的多項專利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國家專利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於2003年9月開庭口頭審理了該無效宣告請求,認為其中多項專利與申請日以前的其他專利相似,並最終作出了宣告專利權無效的審查決定。

東美電器遭遇專利重複授權

目前,順德某廠家因不服國家專利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已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我國的專利制度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申請採取初步審查即形式審查,這種形式審查就可能導致出現相同(等同)或相近似的外觀設計同時獲得授權的情況,即重複授權。

東美電器遭遇專利重複授權

為解決重複授權這個問題,

我國專利法規定:對於同樣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當出現重複授權時,只有申請日在先的專利權是受保護的。因此,為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在進行

專利申請

或專利侵權訴訟前,應當對同類產品的現有專利情況進行全面的檢索,透過分析比較,再作出相應決策。另一方面,在產品的設計上,企業應重視和強調自主開發,並透過檢索合理借鑑和規避他人專利,使自己的專利權相對穩定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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