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犯了什麼罪行,被皇帝割3000多刀,割下來的肉還被賤賣!

在中國古代的時候,從商朝就開始實行了殘忍的刑罰,幾千年的朝代改革,很多酷刑也跟著變化增加。今天我們說的這個人物事件,就是被皇帝用了一個凌遲的刑罰,還不算一般的凌遲,竟然被割了3000多刀,而且還讓連續割三天,這對於犯人來說,是一個多麼痛苦,生不如死的狀況,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這個故事。

他犯了什麼罪行,被皇帝割3000多刀,割下來的肉還被賤賣!

公元1505年,明武宗14歲。他年紀還小,在皇宮和一些太監玩的很開,這些太監之首就是劉瑾。這個劉瑾呢,年齡也不小了,50多歲了,很會讓皇帝開心。皇帝出去旅遊呢,他就隨著出宮陪皇上玩耍。皇帝喜歡打獵,他就把獵物抓起來逗皇帝玩。就這樣他成了皇帝身邊的紅人,手裡權力也很大。這時候劉瑾就針對同黨,看誰不順眼就除掉誰。而且把很多大將都殺害了。慢慢的,就沒有人敢靠近這個劉瑾了。

他犯了什麼罪行,被皇帝割3000多刀,割下來的肉還被賤賣!

在1505年,由於劉瑾得罪的人太多了,被安華王起兵討伐。後來明武宗平息了,在結束後,有一位大臣揭露了劉瑾的罪行。說他貪汙,而且也想起兵造反。那麼這個明武宗就去查劉瑾了,去他家裡查出幾百萬黃金,而且還有偽造玉璽等一些皇室獨家用的東西,看來這個劉瑾真的想造反啊。在古代皇帝最忌諱的就是這個,一個貪汙,一個造反。而且劉瑾還被列出十條罪行,真是不可饒恕啊。

他犯了什麼罪行,被皇帝割3000多刀,割下來的肉還被賤賣!

皇帝就下令對劉瑾處以凌遲死刑,要求割3357刀,還必須要3天割完。不過呢在當時,劊子手也是要有技術的,要確保這些刀數割下去讓犯人不死,而且還要讓他感覺很痛。第一天準備要割他幾百刀,先割了十刀,劉瑾昏死過去了,等他醒來,再割十刀,一直反覆持續這樣,想想得多痛苦啊。據野史記載,劉瑾割下來的肉,由於百姓對他的痛恨,還花1分1文錢買他的肉去祭靈曾經讓劉瑾害死的親人。

也有歷史記載說劉瑾是一代梟雄皇帝劉邦的後代,那麼如果真的是這樣,劉瑾和他的祖先劉邦差距這麼大呢,一個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一個是萬人憎恨的太監,被人活剮。不過也是劉瑾自己活該,看見誰不順眼就殺誰,而且對待百姓還殘暴,殘害忠臣。像這樣的一位太監,你們覺得這樣的結局對他來說算不算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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