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倒計時中,按照常規,每年12月31日前個人需對下一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年終獎的計提和後期的發放、次年個稅彙算清繳等問題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企業附有指導與代扣代繳的義務,瞭解清楚個稅才有利於後期各項工作的進展。還對個人所得稅不清楚的小夥伴看過來,此文解答你的疑惑。
個人所得稅是主要以自然人取得的各類應稅所得為徵稅物件而徵收的一種所得稅,是政府利用稅收又對個人收入進行調節的一種手段。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不僅包括個人還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質的企業。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徵稅範圍包含九項所得: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率
01
工資、薪金所得
個人所得稅與個人息息相關,每月企業發放的工資個稅計算便適用此稅率表。每月工資5000元以下無需考慮個稅,5000元以上需重點關注喲。
具體計算方法可結合上篇文章:
每月同樣工資,為什麼個稅越交越多,此文章告訴你答案
02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獨立(而非任職或者受僱)從事各種非僱用的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
注意:
此表是居民個人勞務報酬的預扣預繳適用稅率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6號》檔案說明,勞務報酬所得應按次或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若所得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若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次年彙算清繳時:年度勞務報酬收入額為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併入綜合所得,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再根據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個人所得稅。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法: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勞務報酬 - 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但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00元的: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勞務報酬 × (1 - 20%)
最後,預扣預繳稅額=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03
月度稅率表(非居民個人適用)
本稅率表是“以年為單位的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換算成的月度稅率表,此表適用於非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非居民個人取得上述四項所得,按月(工資薪金)或按次(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做年度合併。
04
年終獎(單獨計稅適用)
年終獎所得,將年終獎金額除以12個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額來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年終獎所得稅率表與工資、薪金所得的稅率表相同,只是他們的計算方式不同。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目前年終獎的計算有兩種方式:
(1)單獨計稅(適用此稅率表)
(2)併入綜合所得
注意:財稅2018【164號】檔案規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意味著單獨計稅方式即將在到來的2022年成為歷史。
舉例說明
小王是某IT公司的技術人員,2021年每月工資15000元,三險一金個人承擔1000元,專項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年終獎為60000元,請問單獨計稅和併入綜合所得兩種方式,年終獎分別需繳納多少個稅?
1。單獨計稅
第一步:平均到每月,60000÷12=5000元
第二步-:找稅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稅率
第三步:計算,年終獎應納稅額=60000×10%-210=5790元
2。併入綜合所得
全年工資應納稅所得額 = 15000×12-(1000+2000)×12-60000 = 84000元。
全年工資應納個稅 = 84000×10%-2520 = 5880元。
年終獎金60000元,併入綜合所得:
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 60000 + 84000 = 144000元。
全年綜合所得應納個稅 = 144000×10%-2520 = 11880元。
年終獎金應納稅額 = 11880-5880 = 6000元。
05
生產經營所得
我們都知道公司繳納的是企業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按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參考如上。
注意: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
參考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支援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
06
其他(比例稅率:20%)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且按次計徵。
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式: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居民個人取得的該四項所得稱為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彙算清繳時間: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綜合所得稅率表:
最後:注意區分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