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消費稅的核算
消費稅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徵收方法
從價定率徵收消費稅,以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為稅基,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
從量定額徵收消費稅,根據按稅法確定的企業應稅消費品的數量和單位應稅消費品應繳納的消費稅計算確定。
交納消費稅的企業,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定“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
1、銷售應稅消費品
企業銷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物資應交的消費稅,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1)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於在建工程時,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記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自產產品用於職工集體福利應確認應付職工薪酬並確認銷售收入、結轉銷售成本
①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②確認收入: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
③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例題9:教材例2-48】
某企業下設的職工食堂享受企業提供的補貼,本月領用自產產品一批,該產品的賬面價值40000元,市場價格60000元(不含增值稅),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7%。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76200(價款+增值稅+消費稅)
貸:應付職工薪酬 76200
②確認收入:
借:應付職工薪酬 76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200
——應交消費稅 6000
③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40000
貸:庫存商品 40000
3、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
企業委託加工物資, 一般應由受託方代收代交消費稅。委託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照規定由受託方交納消費稅。
(1)企業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將已由受託加工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2)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將已由受託加工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4。 進口應稅消費品: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進口物資,進口環節交納的消費稅計入該物資的成本。
【例題10:教材例46;47;49;50】
(1)某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所生產的化妝品,價款2000000元(不含增值稅),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0%,增值稅稅率17%。貨款已經收到並存入銀行。
(2)某企業在建工程領用自產柴油50000元,應納增值稅10200元,應納消費稅6000元
(3)甲企業委託乙企業代為加工一批應交消費稅的材料(非金銀首飾)。甲企業的材料成本為1000000元,加工費200000元,由乙企業代收代交的消費稅為80000元(不考慮增值稅)。材料已經加工完成並由甲企業收回驗收入庫,加工費尚未支付。甲企業採用實際成本法進行原材料的核算。材料收回後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4)甲企業從國外進口一批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商品,商品價值2000000元,進口環節需要交納的消費稅為400000元(不考慮增值稅),採購的商品已經驗收入庫,貨款尚未支付,稅款已經用銀行存款支付
要求:編制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
(1)
借:銀行存款 234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40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600000
(2)借:在建工程 66200
貸:庫存商品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0200
-應交消費稅 6000
(3)
① 借:委託加工物資1000000
貸:原材料 1000000
②借:委託加工物資 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80000
貸:應付賬款 280000
③借:原材料 1200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1200000
(5)借:庫存商品 2400000
貸:應付賬款 2000000
銀行存款 400000
【例題11,09年單選題】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公司委託乙公司加工一批應交消費稅的半成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甲公司發出原材料實際成本210萬元,支付加工費6萬元、增值稅1。02萬元、消費稅24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公司收回該半成品的入賬價值為 ( )萬元。
A。216
B。217。02
C。240
D。241。02
【答案】 A
【解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加工費的增值稅可以抵扣,所以增值稅不計入材料成本;
委託加工收回的物資收回後用於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因此消費稅也可以扣除,即消費稅不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
甲公司收回該半成品的入賬價值=210+6=2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