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發布理財產品兌付方案,對於明年5月到期的,選哪種方案好?

如果你提前一天提出這個問題,那麼還真難回答,畢竟:

一是理財產品尚未到期,距離兌付還有8個月的期限,即便恆大面臨再大的困難,兌付也要依據前期簽訂的協議在約定的到期時間兌付;

二是恆大目前面臨的問題是擺在明面上的,即便提前呼聲再高,恐怕恆大也不會提前兌付,這無疑會增大恆大所面臨的債務壓力。

不過,就在昨天,恆大發布了《恆大財富投資產品兌付方案》,其中包括三種兌付方式,即現金分期兌付、實物資產兌付、衝抵購房尾款兌付;另外,出人意料的是兌付既針對已經到期的投資產品,也包括尚未到期的存量產品,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恆大有意打消存量客戶的擔憂,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

恆大發布理財產品兌付方案,對於明年5月到期的,選哪種方案好?

既然2022年5月份才到期,那麼我們不妨重點看一下“尚未到期的存量產品”的幾種兌付方案,並根據當下恆大所面臨的實際情況,爭取選擇最佳的兌付方案:

第一,實物資產兌付:

“實物資產兌付”即針對已到期產品,也包括尚未到期但投資者有意提前兌付的投資產品,具體方案如下:

兌付價值(未到底產品):1。本金;2。投資之日到要求兌付之日期間產生的利息;(比如今天要求兌付,那麼今天起到5月份的利息不予計算)

兌付屬地原則:購買產品時,以財富顧問所在省市為標準,只能兌付財富顧問所在省市的資產;如果不是透過財富顧問購買的,那麼以投資人身份證地址所屬省份為準;

能夠兌付的資產及方案為:

1。住宅:在銷售價格基礎上打9折後,額外享受8折優惠;

2。公寓及寫字樓:在銷售價格基礎上打9折後,額外享受6折優惠;

3。商鋪及車位:在銷售價格基礎上打8折後,額外享受6折優惠;

另外,投資產品的價值不足以覆蓋資產價格的,需兌付人自掏腰包補齊;如果超過兌付資產價格,那麼剩餘部分不會立即返還,而是根據“現金分期兌付方案”,等到期後分期補足差額,這需要一個較長的週期。

恆大發布理財產品兌付方案,對於明年5月到期的,選哪種方案好?

就我個人建議而言,如果選擇實物資產兌付方案,那麼應該秉持以下原則,儘量做到利益最大化:

第一,儘量選擇住宅,無論是公寓、寫字樓還是商鋪,現在的流動性都不高,相對而言,住宅能變現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第二,如果本人居住在恆大樓盤,恰好該樓盤有車位屬於兌付資產,那麼可以選擇兌付車位,後期通過出租獲取收益;

第三,無論是選擇何種資產,儘量選擇“現房”,期房儘量不要選,存在太大的位置可能;

第四,儘量將投資產品的價值全部用完,哪怕是補足差價;儘量不要兌付大幅度低於投資產品價值的資產,否則剩餘部分需要到期後才能分期兌付,這意味著週期長、不確定性大。

第二,衝抵購房尾款兌付:

該項方案同樣針對已到期產品,也包括尚未到期的產品:

相對於“實物資產兌付”,該項兌付方案的受限度較大,因為針對的尾款是9月12日24點之前已經認購恆大任意樓盤的未付清尾款。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人很少,但也可以為他人衝抵尾款,如果有親戚朋友符合條件,那麼可以為他們衝抵尾款。

還是那句話,如果選擇衝抵購房尾款,儘量選擇現房,或者即將交付的在建樓盤,慎重選擇期房!

恆大發布理財產品兌付方案,對於明年5月到期的,選哪種方案好?

另外,能不能繼續持有?

就目前的形式來看,個人覺得應該優先選擇兌付實物資產,第二選擇是衝抵購房尾款,繼續持有的意義不大,雖然到期後能兌付“現金”,省去了很多“資產變現”的麻煩,但真不建議這麼做,原因如下:

1。如果繼續持有,那麼只能到底後才能兌付,而2022年5月份才能兌付,距離拿到本息還有8個月的時間,不確定因素和風險太大;

2。即便明年5月份能如期兌付,除非財務狀況好轉,能按照協議一次性付清本息,要不很有可能按照“現金分期兌付”方案執行,按照這種方案的表述,全部兌付完本息需要近3年的時間,不確定太大了。

恆大發布理財產品兌付方案,對於明年5月到期的,選哪種方案好?

寫在最後:

“現在應該怎麼辦”?個人建議,第一選擇是兌付資產,本著現房優於期房的原則、住宅優於公寓商鋪寫字樓的原則、補差價優於找差價的原則;第二選擇是衝抵購房尾款,但最好本著現房的原則,期房的話衝抵的必要不大;最後的選擇才是繼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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