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 丹麥2021年4月1日起禁售調味電子霧化煙並徵收煙油稅

據Vaping360報道,丹麥正在兌現其從明年開始禁售調味電子霧化煙產品的承諾。丹麥議會於12月15日批准了丹麥衛生局的“菸草行動計劃”,新的限制將於2021年4月1日開始生效。

資訊 | 丹麥2021年4月1日起禁售調味電子霧化煙並徵收煙油稅

新規定禁止在2021年4月1日之後生產除菸草和薄荷醇以外的其他風味液體電子霧化煙,但期限可能僅為一年,直到2022年4月1日。

丹麥已經宣佈對每毫升煙油徵收2。00丹麥克朗(約合0。32美元)的流動稅,該稅將於2022年生效。丹麥霧化煙消費集團danske-damperforeing(DADAFO)表示,該項稅收將使一瓶10毫升(歐盟最大法定瓶裝容量)電子霧化煙液的成本從30克朗增加到50克朗(約合8。25美元)。

66%的價格上漲將使許多吸菸的人,特別是低收入人群,無法接觸到電子霧化煙,他們不願用高昂的成本來嘗試電子霧化煙對戒菸的用處。當產品的成本幾乎和捲菸一樣高時,它消除了電子霧化煙最重要的競爭優勢之一。

就像在所有徵收高額稅收和禁香味煙的國家一樣,電子霧化煙使用者將只能選擇購買價格過高的菸草和薄荷腦口味的電子霧化煙,或者轉向國內黑市產品、走私電子霧化煙液或者自制電子霧化煙。

DADAFO稱,如果電子霧化煙使用者被發現進口違禁產品,他們將被罰款。

除了調味禁令和高稅收,新法律還規定:

2021年4月1日之後出售的所有電子液體和裝置都需要普通包裝;

在零售店強制將電子霧化煙產品隱藏在公眾視線之外(尚不清楚是否需要在專業電子霧化煙商店中進行此項操作);

電子霧化煙產品不能在網站上展示,只能以書面形式列出產品和價格,且不能使用照片或圖形;

線上商家不能顯示客戶的評論或建議,也不能有客戶評級系統;

不允許折扣和促銷;

廣告是被禁止的,包括“間接”廣告,如播放有關電子霧化煙的電視和電影。

除丹麥外,荷蘭也計劃禁止調味電子霧化煙;三個歐洲國家愛沙尼亞、芬蘭和匈牙利已經實施了香料禁令;立陶宛議會即將就調味限制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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