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舊字畫鑑定品評舉要:(一)鑑定字畫依據的主次關係

字畫鑑定以作品本身藝術風格為主,印章、題款、題跋、紙絹、幅式等為輔。主要依據中,又以筆墨個性為主,其他章法、結構、造型、結體等為次。輔助依據中,又以印章、題款、題跋為主,紙絹、幅式為次。這樣,筆墨個性便成為鑑定字畫方法的核心。這樣區分,是根據字畫作品本身最難作偽、最易辨別的特點來規定的。所以,字畫鑑定的方法,又必然以目鑑為主,而以考訂為次。科學的測定,在當代字畫的鑑定中,發揮它的應有價值。裝潢與字畫本身的關係更間接一些,但有時也可作為鑑定字畫的有力佐證。

但這樣的主次關係,只是一般的原則。有的情況下,單從筆墨個性還不足以下有力的結論,便需要運用其他的依據和材料來予以解答。如一件作品,筆墨技巧不是十分高明,而印章、題款等又絕對沒有問題;或一件作品,筆墨技巧摹得相當逼真,而印章、題款等卻顯露了作偽的跡象。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就不妨先抓住這一、二跡象加以鑑別,然後推及至筆墨個性的細察,結合起來判斷作品的真偽。於是,為主的方法退居到為次的地位,而為次的方法卻上升到為主的地位,當然最終的判定還是要落實到筆墨個性,如果此畫確實是真的,只要有各種輔助依據和旁證材料的印證,回到筆墨個性,仍不失其真。如果此畫確實是假的,即使摹得再逼真,只要有各種輔助依據和旁證材料的印證,回到筆墨本身,仍難掩其偽。

古舊字畫鑑定品評舉要:(一)鑑定字畫依據的主次關係

金申字畫

此外,第一感覺固然重要,但也不能過於迷信,否則的話,如果第一感覺出了問題,難免以點帶面,“越看越真”或“越看越假”,字畫鑑定的結果反而以假為真或以真為假。在這種情況下,最好能運用一些逆向思維的方法,即當第一感覺是真的時候,偏偏不是往真的方面看,而是找出假的方面;當第一感覺是假的時候,偏偏不是往假的方面看,而是找尋真的方面,這樣才有可能得到比較客觀的判斷。還有一些小疑問,鑑定字畫比如寫錯一個字,區域性的敗筆等,都不能隨便依之無限擴大,輕易下結論。

從理論上說,凡是一件真跡,從主要依據到輔助依據再到旁證材料,不論哪一方面都不應出現矛盾。但由於在實際的創作情境中,這樣或那樣的事情時有發生,如字畫家外出創作沒有帶印、誤寫干支年月等,矛盾的現象還是隨處可見的。沒有矛盾當然是真,有矛盾卻不一定是偽,它可能是偽,也可能是真,需要我們根據主次關係各方面的認識來解決。鑑定字畫時出現的矛盾總是可以解決的,如果不能解決矛盾,那是因為認識還不夠,認識不夠也有客觀上的原因,如因受到資料消失的限制或缺乏有系統性的資料等。

古舊字畫鑑定品評舉要:(一)鑑定字畫依據的主次關係

劉懋善 (款)字畫春夏秋冬

由於字畫鑑定者的依據,同時也是字畫作偽者的依據,所以我們的認識必須儘可能的全面,而不能僅僅停留在某一個或幾個方面。有時,即使我們對於主要依據有深切的把握,但對其他依據和材料則知之甚少,而作偽者恰恰相反,對這些方面的利用相當充分,他就可能以此造成假象,混淆視聽,使我們的判斷髮生動搖,而使鑑定處於被動的局面。因此,要想掌握鑑定中的主動權,對主要依據固然需要“寸步不讓”,對其他依據和材料也理應“寸土必爭”,使鑑定立於不敗之地。

在字畫鑑定中,開門見山、真偽立判的情況當然是有的,這不僅取決於客觀的條件,也取決於主觀的條件。但在不少情況下,被鑑定字畫往往呈現出一種似是而非的面貌,要想不至於以是為非或以非為是,同樣不僅取決於客觀的條件,也取決於主觀的條件。對字畫作品的鑑定,是鑑定者與作偽者對客觀條件的利用,而鑑定者只能把希望寄託在對主觀條件利用充分的基礎上,並不斷地提高主觀條件對於客觀條件的有效利用。

古舊字畫鑑定品評舉要:(一)鑑定字畫依據的主次關係

源遠流長字畫

總的來說,字畫鑑定的主要依據、輔助依據和旁證材料的主次關係既是明確的,又是不平衡的,不可過於拘泥。這正如用兵之道,“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形以應形,正也,無形而制形,奇也”。正正奇奇,無窮如天地,奇正相生,如迴圈之無端,如果侷限於書本或理論知識,紙上談兵,是不免要打敗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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